“还是没有!”周至说道:“我是想说你对我有多关心,我对你就有多关心,这本身就是双向的,自然而然的道理。”
“你认真的?”
“真的,我认真的。”周至点头。
“那行,我答应你。”
“这么爽快?”
“看在你懂了一点感情的份上,答应你。”冯雪珊说完又低头咕哝了一句:“该死的,现在才明白。”
“啥?”后面的一句周至没听清楚。
“没啥,突然想喝酒。”冯雪珊笑了:“烤肉得配酒,对吧?”
“配红酒,清酒。”周至说道:“所以就我们当地的酒来说,果酒也是一样的……你帮看着烟啊。”
“嗯。”
周至下楼去了,关婷婷坐到了周至的位置上:“雪姗姐,你是不是喜欢肘子哥哥呀?”
“傻丫头。”冯雪珊将关婷婷茶杯里的茶倒掉,将剥好的鸽子蛋放了进去:“喜欢有很多种的呀,有的需要天天在一起,有的不需要天天在一起。”
“婷婷,男孩子其实都很蠢的,你肘子哥哥就已经够聪明了对吧?这方面还是和木头一样的。”
“跟你一样大的男孩子,其实都还得好些年才能长大。所以啊,你等不到他们的。”
“所以我不需要找别人了是吧?按雪珊姐你的说法,肘子哥哥不就刚刚好?”
“啊?不对不对哈哈哈哈……”冯雪珊没想到关婷婷会想到这上头去,赶紧摆手打哈哈:“婷婷不是那样的!年纪只是一个方面。”
“等你遇到对的人,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,跟你和肘子哥哥之间,是两回事儿。”
“哦,大人的世界好复杂,要是能够永远当小孩就好了。”
“是啊,来先把鸽子蛋吃了,原来鸽子蛋的蛋白是带透明的……”
“肘子哥说赛鸽的蛋才这样,菜鸽的就不行。要不要给他留一个?”
“留两个,你两个,他两个,我一个尝尝味道就好了。”
“雪珊姐姐你对肘子哥真好。”
“什么呀?我又不用再费脑子读书,吃这个干吗?不如留着给你们补。如果我给他留一个鸽子蛋就算好,那每年放假回来,他请我吃那么多好吃的,带去到处去玩,又算啥?”
“嗯,那要不给哥留三个吧,我也只吃一个好了。我妈就只给肘子哥炖天麻鸽子,说给我炖划不来。”
“……,婷婷,你妈可真是亲妈。”
冯雪珊一边烤着肉,一边和关婷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眼神却渐渐变得低柔和缓了下来。
哪怕是到现在,她也坚信自己和周至之间,没有存在过暧昧,用死肘子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话说,叫“事无不可对人言”。
也是因为如此,她才能够坦然面对江舒意,尽量和她多讲讲周至。
不知道为什么,冯雪珊总觉得江舒意和周至之间存在着一些隔阂,欠缺着相互了解,欠缺着自己和周至之间那样的默契。
其实当那天听江舒意羞答答地告诉她和周至的约定之后,冯雪珊反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这样也好,这样两个人之间,会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,有了这段缓冲,想来对两人的关系应该有所促进。
周至的性格说白了就是学识渊博,性格开朗,言语幽默风趣,为人大方,乐于助人,对任何人都没有坏心眼,随性洒脱。
很多人都没有像冯雪珊这样和周至一起亲密地长大,在周至便成这样之前就已经认识他,从而知道他最本性的一面。
周至的性格其实不是开朗,而是读书带给他的一种“伪阅历伪经验”,也就是从书上看来的,前人的阅历和经验。
而这两样东西,又带给他一种淡然和不计较的态度。
同样的,幽默其实就是语言组织能力和无厘头的天马行空的联想能力的合成,除了外婆给他的遗传和言传身教外,也有后天的练习,比如那份叫做《演讲与辩论》的杂志。
为人大方,乐于助人,则是孔夫子给他的教育;而随性洒脱,应该是那个叫庄子的先生教他的。
这样的人如果再配上才华,毫无疑问是很容易受到大家的欢迎的,但是冯雪珊却知道,这些只是周至锲而不舍的追逐那些学问后,才带给他的气质上的转变。
原本的周至什么样她最清楚,自尊到不容人看见一点瑕疵,骄横到不容人提出一点异议。
虽然成绩很好,老师偏袒,但是在冯雪珊眼里,说到底,还是一个无聊纨绔。
然而友谊的发生往往就是这样的神奇,那一次在冯雪珊撞破了周至的敏感和脆弱后,两人第一次觉得对方可以成为朋友。
那是小学五年级,那时候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班,不过因为家住得近,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能够见到,因此冯雪珊认识周至,有时候还会故意跟在他后面回家。
一天放学,冯雪珊发现周至没有沿着山坡石阶向下走,而是朝广场边上走,一时鬼使神差的好奇,让她跟了上去。
一直跟到了现在江舒意家所在前那片公路旁的法国梧桐林子里,周至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纸袋子,然后找了根树枝挖起了地,刨了一个坑,刨着刨着,冯雪珊就见到他的眼泪下来了。
那是冯雪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一个小男孩哭,不是因为摔到痛到,还哭得很伤心。
冯雪珊就觉得心软了,难受了,有一点想要去安慰这个小男孩的冲动。
这时候小男孩抬起头,见到了正躲在树后偷看他的冯雪珊,奇怪的是没有被窥破窘境的恼羞成怒,却哭得更伤心了,甚至还对着冯雪珊抽噎起来:“我的乌龟死了……”
既然已经被发现了,还这么不跟自己见外,冯雪珊也只好来到小男孩面前,想了想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,然后说道:“我来帮你把它埋了吧。”
从那天过后,两人就成了朋友,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,就会一起走。
到了初中两人到了一个班,又交到了一些朋友,感情就更好了。
不过周至给冯雪珊留下的哭哭啼啼那次印象太深刻,深刻到都没有把周至当做一个男生在看待,反倒如同一个闺蜜。
直到自己痴迷的那个宿舍楼上的小哥哥不见了,冯雪珊才发现一直陪自己身边的周至,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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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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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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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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