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几天,格伦的生活格外清闲。

  每天睡到自然醒,先去自家的小店里转上两圈,再溜达到卡尔切尔先生的二手小店,和那些前来交易的商贩和销赃的骗子小偷们喝喝酒,吹吹牛,就像一个真正的富家纨绔子弟一般。

  在卡米切尔先生的介绍下,他认识了那个潜入过克劳奇庄园的窃贼——罗伯特·埃斯里克尔。不得不说,这家伙的胆子确实不小,除了克劳奇家,他甚至还光顾过马尔福家族的庄园。

  按他的说法,马尔福家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,为了把卢修斯·马尔福从傲罗手里捞出来,除了家族产业之外,他们一家人甚至还变卖了不少庄园里之前的古董器物,这才凑够了保释金。

  以至于,埃斯里克尔在他家的庄园里小心翼翼地晃悠了整整大半个晚上,也没找到什么特别值钱的好东西,只好顺走了几套印着家族纹饰的餐具,免得白跑一趟。

  “埃斯里克尔...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...”格伦仔细回忆了一下,问道,“你和那位将开锁咒引入英国的埃尔登·埃斯里克尔先生有什么关系吗?”

  埃斯里克尔露出惊讶的神色,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:“真没想到,格伦少爷居然对我们这样见不得光的小人物也有了解!您猜的没错,我的祖先,就是17世纪那位有名的‘伦敦老城的幽灵小偷’。”

  看他得意的神色,格伦不由得哑然失笑,没想到,就连窃贼这个行业,也有这种传承了几百年的家族。只不过,看这家伙一身破破烂烂的打扮,再加上一脸营养不良的寒酸样,显然是远远不如自己那位出名的祖辈混得好。

  通过交谈,格伦才得知,这家伙之所以如此穷酸,并不是因为手艺差。相反,他在破解防盗魔咒和幻身咒咒方面的水平,甚至还要超过蒙顿格斯不少。

  只不过,虽然他的技术不错,但眼光和运气却都不怎么样,几次冒险光顾那些大家族的庄园,却总也遇不上那种最值钱的好东西。

  当然,克劳奇家族纪念怀表除外。

  虽然他不识货,但卡米切尔先生还是给出了一个不错的价格,这已经是他入行多年以来,拿到过最高的一笔收入了。

  虽然格伦觉得这家伙未来可能会派上用场,但也没有表现出太明显的招揽之意,只是以合眼缘为由,请他喝了一大杯品质不错的纯麦芽威士忌。

  这酒虽然算不上什么琼浆玉液,但比起店里免费提供的劣质朗姆酒,无疑已经好了太多。虽然罗伯特这样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大多是些嗜酒如命的醉鬼,但他们的积蓄,想喝一顿这样的好酒,起码也要攒上两三个月的钱才舍得。

  因此,对于罗伯特来说,格伦少爷绝对算是个慷慨大方的好人。

  格伦又在交易区聊了一会,见打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,便没有多待,一路回了自家的魔杖商店。

  说来也巧,他才进门不久,正在顺手收拾着柜台上散乱的魔杖和空盒,一声“叮铃~”的轻响传来,店门被人推开。

  “您好,欢迎光临奥利凡德魔杖商店。”格伦习惯性地招呼了一声,这才抬起头来。

  及腰的银色长须和长发,标志性的半月形镜片背后是一双湛蓝色的明亮眼睛,再配上像被人打断过的鹰钩鼻——

  阿不思·邓布利多。

  他今天穿了一身用料考究的浅灰色长袍,脚下是一双带搭扣的龙皮靴子,看上去就是一副得道高人的优雅造型。

  “你好,亲爱的格伦。”

  这一幕,倒是有点像自己三年前第一次见到邓布利多,突然激活了系统时的场面。

  “原来是您啊,教授,下午好。”格伦笑了笑,没有特意客套,继续低头去收拾柜台。

  他的反应虽有些没大没小,邓布利多却也没有生气,笑眯眯地在店里的长椅上坐下。

  不多时,老奥利凡德从货架后走出来,朝邓布利多伸出右手。

  “好久不见,阿不思。”

  “加里克!自从上次过来,一晃都这么久了。”邓布利多起身和他握了握手,又朝格伦眨了眨眼睛,说道,“不得不说,比起三年前,这里好像变得杂乱了一些...”

  他指了指四周货架上参差不齐,随意摆放的魔杖纸盒。由于格伦刚刚回来没几天,还没来得及把店里收拾整齐。

  “这样找起来比较方便。”老奥利凡德老脸一红,强行解释道。

  柜台背后的格伦赶紧低下头,免得被祖父大人看到自己憋不住的笑意。

  “我这次的来意,相信格伦已经和你说过了吧?”邓布利多保持着笑容问道。

  “当然,”老奥利凡德点了点头,“这里稍微有点拥挤,我们不妨到里面去喝杯茶吧?”

  邓布利多自然不会反对,两个老人一前一后穿过店堂,前往奥利凡德家族老宅的客厅,留下格伦在前厅看店。

  虽然他没有加入两人的交谈,但大家都心知肚明,最终的结果,还是应该由格伦亲自做出决定。

  而自从回来那天和祖父交谈过之后,格伦也早已准备好,打算亲自前往那个中世纪的遗迹。

  两人的交谈并没有持续太久,邓布利多很快又回到前厅。

 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你应该已经做好决定了吧?”邓布利多没有再多客套,直接问道。

  格伦点了点头:“我想是的,教授。我们什么时候出发?”

  他没有卖关子,直接问道。

  “看来,你对我们接下来的行动,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。”邓布利多再次露出笑容。

  虽然他几乎可以确信,格伦不会选择拒绝,当真正听到他的决定之后,还是松了一口气。这个让他最看重的年轻人,果然没有让他失望。通天阁小说

  “倒也不是迫不及待,”格伦耸了耸肩,“只不过是不想耽误我按时回霍格沃茨上学去罢了。”

  “既然如此,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们出发的日子就定在两天之后,如何?”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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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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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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