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社会和它所遭受的亵渎,对沙加也是一个崭新的经历。在希腊待了这么些年,他带着西方心态回到印度,恍若一个异乡人,难免会觉得格格不入。
印度越来越近了,沙加站在船头,任凭海风吹打着他金色柔顺的长发。近乡情怯,尽管他极力克制,尽管他熬过了许多个年头,历经了圣域的各种苦难,克服了各种各样的恐惧,成为了黄金圣斗士。但回乡的那一刻,他开始害怕起来,模糊了多年的记忆又再次变得清晰——印度,他童年生活中的神话国度,他曾经为众人的苦难而感到悲哀的贫瘠乡土,现在对它的一点情感,这会儿又在他心中苏醒过来。沙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感觉,他搭乘的这艘汽艇够坚实,也很脏。好天气和坏天气,各有一套收费标准。热浪一波一波袭来,令人浑身不适。放眼眺望,沙加看见漫天迷蒙的热浪中悠然浮现出一座巨大的、繁忙的城市,它的居民,成群攀附在海港中其他船只上,看起来非常瘦小,预示着他即将面对的那些可怕的事物。
岸上的建筑物逐渐逼近,码头上的憧憧人影,渐渐变得清晰起来。那一排排建筑物洋溢着伦敦风情,散发出英国工业城市特有的气息。尽管心里早有准备,这幅情景乍然出现在沙加眼前,虽然有点眼熟却也显得无比怪诞突兀!也许,所有的神话国度都是这个模样:阳光灿烂耀眼,景物灰暗破败,直到我们离开的那一天,海滨水湄都乱糟糟散布着一堆堆废弃物。
生平第一次,沙加发现自己变成了街头群众的一分子。他的相貌和衣着看起来和那一拨一拨不断涌进孟买市“教堂门车站”的印度民众简直一模一样。在特立尼达,印度人是一个独特的族群。在那座岛屿上,每一个族群都是独特的。“与众不同”变成了那儿每一个人的属性和特征。在希腊,印度人是与众不同的。在埃及,印度人显得更加独特。如今在孟买,每走进一家商店或餐馆,沙加就会期待一种独特的、与众不同的反应和接待,但每次都大失所望,感觉就好像被人剥夺了一部分自我似的,他的身份一再被人识破。
在印度,沙加是个没有特点的人。只要他愿意,可以随时遁入街头汹涌的人群里,霎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沙加觉得自己是已经习惯了希腊的生活方式,既然他无法舍弃这些习惯再次变回一个地道的印度人,那么就必须让别人承认和接受他的独特性。
“您需要一副墨镜吗?先生,听您的口音,我猜您应该是刚从欧洲回国的留学生。因此,您一定能够理解我说的话。您瞧,这些镜片能够调和阳光,提升色彩。由于这种镜片的发明与问世,先生,我敢向您保证,人类光学史上最新的一章已经写成了。”
原来,在这帮人眼中,沙加是刚从欧洲留学回来的印度学生。他驻足看着对方商店门口悬挂着的各种式样的太阳镜,开始跟这位店主东拉西扯,聊得还挺开心,但沙加没买他推荐的那种镜片。而是向他买了一副“克鲁克斯牌”太阳眼镜,贵得吓人。它的夹式镜框是印度制造的,沙加前脚才跨出店门,它就坏了。因为实在太疲累了,沙加并不想回到店里,说着连他自己都觉得与周遭格格不入的英语,跟店主理论。
孟买市的街道白花花,在沙加眼前一个劲儿闪烁摇晃。他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缕游魂,悄无声息,一路走回旅馆,经过那个身材丰腴态度傲慢的英印混血女郎,经过那位獐头鼠目身穿黄褐色丝质西装的英印混血旅馆经理,最后钻进自己的房间,一头扑倒在床上。头顶天花板上一台电风扇兀自旋转不停。
这次回乡是教皇特许的,自从雅典娜回归圣域,沙加就鲜少回印度了,他将沙罗双树园收拾得干干净净,还补种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花草。也许是环境舒适气候温暖,他园内的鲜花四季常开,比起回到那混乱嘈杂的恒河河畔修行,这里静谧的环境更适合他参禅悟道。
沙加眯起眼睛,旅途的疲劳使他有些困倦,没想到才过了没几年,印度人的生活中便融入了不少西方的元素,然而在沙加眼里,这就像东施效颦,只是通过模仿改变了它的外观和方式,模范这个词虽然有些苛刻,但它确实没有触及到最核心的部分。拨开那层西洋的外衣,阶级依然存在,制度依然可行。对于曾经处于阶级最底层的沙加来说,这显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。
……
每个星期天早晨,老旧的英国俱乐部都会举行宾果游戏,沙加换上一件布料上乘的礼服,早早的出了门。街上到处可以看到英国八卦报纸《每日镜报》黄色首版的海外版,身穿莎丽装的印度女士伸出玉指争相购阅,
上街购物的美艳少妇,把《女性杂志》的亮丽封面当作阶级标志搂在怀里,身后跟着手挽菜篮,亦步亦趋的佣人。
沙加走进夜总会,就近坐在了靠门的吧台座椅上,身穿白衬衣黑背心的印度服务员理了理胸口红色的蝴蝶领带,笔挺着身子十分礼貌的微微躬身:“先生,请问您需要些什么?”
他的言行举止像极了一位欧洲高级酒吧的酒保,但是那黑色皮肤和深邃的五官却是典型的印度人。
强烈的违和感使沙加看他的眼神里带了些许反感与轻蔑,但对方并不在意,依旧满面微笑的礼貌应对,继续演绎着欧洲人的角色。
沙加犹豫了一会儿,点了一杯冰水,他来这里不是为了喝酒,而是有任务在身。一时间悠扬的音乐响起,不远处舞台上的乐队弹着奏哀伤的乐曲,英印混血女歌手握着麦克风,演唱哀伤的歌谣。
看客们说着过时的英国俚语,高声谈笑:“哦,把你的外套脱下来,扔到那儿去吧。”
“哟,我的妈呀!”
在这种场所大伙儿都使用英国名字,邦迪、安迪、弗雷迪和吉米。这些人可都是真实的,他们身上的装扮和他们嘴里的英语,使他们看起来和听起来都像极了英国的邦迪、安迪和弗雷迪。但那只是表面而已,实际上,安迪是安南德(anand),丹尼(danny)是丹德华(dhandeva)——这都是典型的印度名字。
在其他人眼里,沙加也不过是个在欧洲生活过的外乡人,即便不穿西装,他的气质一样会告诉其他人我与众不同。没有多少人在意他,也没有人会刻意的去和他搭讪。
这倒是方便了沙加,他根据教皇给的信息,追到了这家夜总会,终于在洗手间成功抓获了目标——一个同样是印度人却喜欢偷鸡摸狗最后叛逃的圣域卫兵。他也是生长在阶级最底层的贫苦百姓,为了生存而四处偷盗。
史昂来印度寻找沙加的时候,身上的钱财就是被他偷走的,但是黄金圣斗士的钱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盗走的,前脚他刚得意洋洋的掂着钱包,想着去买点什么好吃的。后脚就被史昂扼住了命运的后颈脖。
当然史昂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,见他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孩,面黄肌瘦衣衫褴褛,也能理解他是因为贫穷而走上了歪门邪道。于是请他吃了一顿饭,随后又将他带回了圣域。但这孩子毕竟不是练武的料,资质平平并无特别,史昂最终让他做了个下等卫兵,做做后勤打打杂役,也算可以平安度日了。
谁成想这小子竟然偷了仓库里的一些古董一点点拿去变卖,最后一去不返,直接逃回了老家印度。如今他能在夜总会里喝酒交友,看来是变卖了不少钱啊。
”你以为偷偷摸摸就能逃过圣域的追捕吗?”沙加揪住他的衣领,将他按在了墙上。
“我我我,真的不是故意的,只是太想家就回来了!”男子惊恐地看着沙加,心有余悸的想着我区区一个小兵竟然还要让黄金圣斗士来抓,真的是太兴师动众了吧!
沙加换了个姿势紧紧揪住他的胳膊,拖着他从后门离开了,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,直接带到了旅馆里,小宇宙在指间轻轻跃动只一瞬便形成了一条冗长的通道。沙加一推满脸疑惑的男子,带着他走进了通道,洞口缓缓缩小闭合最后消失在空气里。
“这次主要是回乡,顺便奉命抓捕你,不要搞错重点!”
沙加拎着小鸡一样提着男子的衣领,将他丢在了教皇厅门口。
“那个叛徒就交给卫兵关押起来吧!”
艾俄洛斯坐在办公桌前批着文件,仅凭他敏锐的听力便断定了来人的身份。
“怎么样?回家可还开心?”
沙加闭着眼睛轻轻的摇了摇头。
为期一周的印度之旅已经告终,短暂的冬季很快就消失了,这会儿坐在屋外晒太阳,不再是一种享受——漫天尘土飞扬,直到雨季来临才会平息下来。对这趟旅程,沙加早已丧失了兴趣,印度的魔力在他身上施展不开。在他心目中,印度依旧是那小时候想象的那个国家——一个“幽暗国度”。就像喜马拉雅山的关口,一穿过去,它就立刻关闭起来,又变成一个阴森神秘的国度,它似乎永远存留在沙加小时候想象的“永恒”中。而这个永恒,他一辈子都无法穿透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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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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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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