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看,一年可能有三旱:二月到四月春旱,多在秦岭淮河以北。春夏之旱在黄淮海,**月的伏旱,则以长江中下游一带巨多。”
程丹若拿出从前分析地理题的劲头:“所以,久旱必蝗之说,是非常正确的,但干旱未必有蝗,有蝗多因干旱。”
谢玄英道:“所以,干旱与蝗虫有何关联?”
“干旱是气候,除了气候,还要看地方。”程丹若坐在他身边,耐心解释,“你看,这里都临近水源,天气干旱时,水位下降,多滩涂。”
谢玄英明白了:“涸泽之地。”
“对。”程丹若思索,“我们在土里发现了虫卵——就是蝗蝻遗种,可见这种昆虫是在土里产卵的。也就是说,当蝗灾爆发时,虫蝻自涸泽出现。”
谢玄英道:“蝗是秋产子,次年春天化蝻。”
“这就对上了。”程丹若说,“其实,昆虫的习性是固定的,每年秋天,它们都会在适宜的地方产卵,比如田边,水洼边,这些地方水草丰美,刚化蝻的幼虫不能飞,可以临近吃到食物。”
沉思片时,又分析,“其实,昆虫产的卵不会全部都孵化,好比鸟下的蛋也不是都能孵出小鸟,动物产子也未必都能活。”
谢玄英深一时感慨:“人又何尝不是如此?”
程丹若顿了下,说:“所以,我们假设,不干旱也不洪涝的年景,蝗虫的孵化只有一半,但天气干旱无雨,更适合虫卵孵化成蝻——恐怕这样微微干燥的水草也更适合它们食用生长。我记得,兔子吃太湿的草也是会死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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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玄英若有所思:“马也是以吃干草为宜。”
“对,这就使得蝗虫大批孵化,群居而动,造成灾害。”
程丹若梳理清楚逻辑,略作振奋,和他从头说起:“蝗灾夏秋多,冬春少,是因为蝗喜暖,旱时爆发则是喜干之故,过于湿润的土壤,其实会扼制虫卵孵化。”
谢玄英顺着她的思路往下捋:“干旱之际,滨湖干涸成洼地,水少土硬,去年的虫卵大量孵化,啃食水草,聚集成灾?”
“对。”她满意道,“所以,秋耕熟地,是为了去除虫卵,春烧荒坡,则是除尽幼虫,我觉得,你的奏疏可以这么写。”
她掰手指:“先写蝗虫的分布地和月份,推演其习性,以其习性,分别在虫卵时期、幼虫时期、成虫时期三个阶段,以不同法子处理。”
谢玄英颔首:“我已有腹稿,先拟出来你瞧瞧。”
程丹若自是愿意,写八股文可难了,便说:“我替你画舆图如何?这图画的不错吧?”
她拍着案上简易版的地图。
谢玄英难得认输:“画得比我好。”
程丹若小幅度地勾起唇角,可脸上故意露出几分愁色。
他:“嗯?”
“我的芦苇笔坏了。”她淡淡道,“没有那个笔,总觉得不太趁手。”
谢玄英差点失笑,赶忙忍住,正色道:“我这就叫人去买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如此,两人在书房各干各的。
谢玄英写文章,程丹若调配颜料,准备画舆图。
这次,她专门用绿色标明山峦,蓝色为河流、湖泊、海洋,以红、赭、灰三色区分次数。至于月份季节,只简单写明次数。
画了一个下午画完,去他的书案瞧一眼,还没写完。
程丹若迟疑片时,没走,坐下来写自己的奏折。
她也该写年终报告了。
今年,长宝暖总共收了八万斤羊毛,总计纺织出四万斤的粗毛线,两万斤的细毛线,以及不到百斤的羊绒线。
按照账本的记录,四万斤的粗毛线是薄利多销,大概收益在两千两。因为如今会织毛衣的人还是少,很多人都是买成衣,利润比程丹若预估的还要高。
随着毛线的收入,以及往南的传播,哪怕会治毛衣的人变多,利润也不会降,理论上还会继续升高。
而两万斤的细毛线,用了很多的毛线去制作更精美的款式,走中高端路线,获利三千两。
最高端的羊绒衣则是论件,百斤羊绒,流入到市面上的不过十来件,每件都售价数百两,总计收益两千八百两。
剩下的几件最奢侈的,属于贡品。
没错,今年随程丹若的折子一块儿上京的,还有献给皇帝、太后的衣衫,纯山羊绒制作,蓬松又柔软,暖和至极,远胜棉花。
这是八名织娘一年的成果。她们挑选出最柔软的绒毛,染出最正的颜色,手工编织出龙凤纹,这才有了这件精美的艺术品。
真·奢侈品。
真·巧夺天工。
除此之外,还有几件同样珍贵的对襟衫,没有贡品那么浮夸,是万字不到头的花纹。程丹若直接截了下来,孝敬自家的长辈。
靖海侯和柳氏两件,晏家两件,这就瓜分得七七八八。
至于内阁的大人们,肯定也会收到类似的孝敬。
综上所述,今年长宝暖的纯利润在七、八千两,和程丹若早前的估计相差数倍。
她也因此得到了一千两的分红,剩下的部分,则投入到明年的收羊毛款中。昌顺号已经和她打过招呼,打算明年往陕西那边走走,看看吐鲁番那边有没有更好的羊。
不过,这本是私账,约八成真。
程丹若随奏折一道送去的账目,是公账。这个账目的盈利额就一千多两,还被支出到了各个地方,什么购买纺织机,安顿织娘,路费,反正没有余钱。
她默许了这种行为。
这么做,才能最大程度上保住商号,不让它在萌芽阶段,就被贪婪的官僚们一层层剥削殆尽。
写完,已是深夜。
夫妻俩被丫鬟催促着洗漱,上床歇息。
程丹若问:“你写完了吗?”
“差不多了,明日再改。”他道,“你在写羊毛衣的?”
她道:“嗯,今年简单,差不多了,明天你替我看看——你红薯写了吗?”
谢玄英深深叹口气:“明天吧。”
“家信下个月再写吧。”程丹若有点困,“还是奏疏要紧。”
“嗯。”他拍拍她,“睡吧。”
接下来数日,两人都在赶论文。
谢玄英拿了程丹若的奏疏,照着她的写法,写了红薯的产量和收成。
程丹若一时兴起,问他:“这比八股简单易懂吧?”
“不简单。”谢玄英舔舔笔,看向妻子,“八股是给不通俗务的人学的,这却必须是通实事才能写。两三行字,须数月之功,比八股难多了。”
程丹若:“……”明明八股很难写。
谢玄英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:“中秋诗不写,老师会生气的。”
她:“我写行了吧。”这人真烦。
*
秋收和除蝗占据了整个八月和九月,等到奏折写完,送到京城,已是十月初。
今天,正好下了第一场小雪。
皇帝午觉醒来,抿口热茶,换上家常的衣袍,继续处理政务。
上午看的奏疏都是哭穷、哭灾的,搞得他心情很不好,坐下迟迟没有动作。石大伴察言观色,适时道:“陛下,谢郎的奏折到了。”
“噢?”皇帝放下茶盏,“拿来朕看看。”
他知道身边人的精明,假如也是不好的消息,绝不敢此时提出来。这时说,必是有些不同。
石大伴递上奏折。
皇帝一拿就觉得不对:“这么沉?”展开一看,封皮里套了三份折子。
“什么事写这么多?”他哭笑不得,随手翻看第一本。
第一本是关于红薯的报告,内容并不长,简单回报今年推广红薯土豆的工作,以及它们的产量,受灾害(特指夏天少雨和秋天的小范围蝗灾)的影响小,所以虽然年景一般,收获也过得去。
得出结论,大同这边的土壤适合红薯和土豆的栽培,红薯比土豆更好一些,土豆个头比较小,但两者都是干粮类食物,能作干粮。
其中,红薯晒干后的红薯干,甜而有嚼劲,适合长期保存,既能当果干蜜饯,又是很好的军粮。土豆既能做菜,又能捣烂了当主食,饱腹感很强。
他亲自举例,说中午吃了一碗土豆泥,到下午也不觉得饥饿。
同时,土豆和红薯都能二次加工,做成粉条,大同的酒楼已经有人售卖,价格便宜,算是小麦和小米之外,新增添的食物种类。
明年还会进一步推广,争取以小麦为主,荒地野地多种红薯土豆。
皇帝看到这里,心情已经阴转晴。
北地不如湖广江南,水土丰美,粮食一直紧缺,能有适合干旱之地的五谷,对老百姓也好,对帝王也罢,都有莫大的助益。
“三郎这事办得很好。”皇帝赞许地点了点头,再次认为当年将他外派,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。
又看第二本。
“噢,程司宝的,他们夫妻俩倒是夫唱妇随。”皇帝打趣一声,继续翻看。
程丹若的奏疏还是以往的风格。
首先,陈述今年长宝暖的工作,叩谢了皇帝专门派女官指导的恩情,并在这部分发挥了一下,说百姓听说是宫里的款式,争相学习,沐浴天恩,反正为创造收益做出莫大的贡献,皇宫不愧是天底下最人杰地灵的地方。
然后,是一系列数据,多少斤羊毛,多少线,卖出去多少线和衣服,给了一些扎实的数据作为支撑,看起来就很真实。
也没忘记描述一下美好的景象:如今大同的百姓,大部分人家都有一件毛衣,穷苦人家穿不起整件的衣服,也能织件短衣,大人内衬,小儿外穿,冬天不像以前那么可怕了。
另外,告诉陛下一个好消息,今年互市,鞑靼部族对羊毛的获益感到意外,纷纷表示明年会养更多的羊群,让大夏明年一定要去收羊毛。
长此以往,“胡人只知放羊,不思牧马”,除去心腹大患指日可待。
陛下真是圣明天子啊!
皇帝更高兴了,不由和石太监感慨:“男耕女织,才是天作之合啊。”
郎才女貌虽好,又哪里比得上国库丰盈,百姓安居乐业呢?
石太监弯下腰,绝不敢提说,陛下你当年不是这么想的,亲切又打趣地说:“可不是,若没有陛下这位‘天子’,又哪来这门良缘呢?‘天’作之合呀!”
皇帝被逗得哈哈大笑。
这时,他对第三本奏折的兴趣,也达到了顶点。
前面一本农桑,一本纺织,有什么事还得重新写一本,看厚度,比前面两个还要多些。
翻开,映入眼帘的头行便是:
山西省大同府知府谢玄英并妻程淑人,谨
奏请治蝗疏
这篇奏折的名称,叫做《治蝗疏》。
*
《家国在心中:夏朝十大奏疏精选》
小编语:大夏奏本千千万,程谢夫妻占一半。此书精选了夏朝的十大名疏,有弹劾皇帝后宫多的,有弹劾大臣贪赃枉法的,当然,还有占据半壁江山的程谢夫妻档。
今天这篇文章,就为广大读者介绍他们夫妻联名的一本《治蝗疏》。这是写于泰平二十一年……
(略)
精选评论:
1、这就是我的女神没有在文坛留下姓名的理由?她写的都是工作报告啊
2、女神:老公把恩爱的全写完了我写什么?我只能写论文了
3、可惜没有原本,想看我女神的手稿也太难了吧qvq
4、乾西所不是有她写的墙书?
5、那个不是原作,原作是在安乐堂,后来安乐堂火灾,女官们就重新抄到了乾西所的花园,对了,抄的人就是夏朝那个有名的女性书法家,这个拓本很多,参观的时候可以买周边哟
……
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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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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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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