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莹莹所在煤矿距离S市有600多公里,得坐火车。
绿皮火车哐哐作响,沈莹莹看着外面飞驰而过的景色,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远门,心情好的不行。
瞧着她的笑脸,谢方竹眼里浮起笑意,轻声问她:“很高兴?”
“嗯!”沈莹莹点点头,“听说S市不仅有很多好东西,还有很多好玩的地方,我真想去瞧瞧,现在终于可以如愿啦!”
话落,凑近他,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问他:“老公,这次咱们算不算是借工作之余,顺便公费旅游呢?”
闻言,谢方竹忍不住笑弯了眼,“是。”
沈莹莹冲他竖起大拇指,低声道:“老公,你真厉害。”
S市煤矿不在市区,在郊外。
不过距离也不是特别远,骑自行车半个小时就能到了。
由于这次过来学习的,男女同志都有,所以到矿区后,谢方竹和沈莹莹没住在一起,而是分别住在临时的男女宿舍。
第一天刚到矿区的时候,由于坐了七八小时的火车,都累得不行,都没怎么折腾直接洗洗睡了。
第二天学习完下班后,过来学习的一行人就憋不住了,商量着去S市市中心逛逛。
虽说煤矿离市中心不算太远,但这个不远仅限骑自行车,如果走路的话,那就远了,起码得走上一个小时。
但即使如此,依然没有打消一行人去市中心的决心。
毕竟S市可是国内最繁华的地方,好不容易来一趟,就是走两个小时,也得去逛逛。
他们也叫了谢方竹和沈莹莹一起,但谢方竹拒绝了,说借辆自行车骑着去。
听了他这话,其他的人忍不住笑他。
自行车那么贵的玩意,刚到这儿,人又不认识你,怎么可能轻易借?
可他们很快就被打脸了,在辛辛苦苦走了半个小时后,谢方竹搭着沈莹莹飞快从他们身边掠过。
看得人眼睛都瞪圆了。
“怎么还真弄到了自行车?谢队长是不是在这里有熟人啊?”
“没吧?他不是也是第一次来这边吗?不过我昨天晚上倒看到他拎着东西去隔壁宿舍混脸熟。”
“你这么说,倒提醒我了,谢队长骑的单车不是隔壁宿舍那个驼背的吗?我们刚到这里的时候,那驼背刚好骑着单车过去,因为单车横杠是弯的,所以我记得都特别清楚。”
“难道昨天谢队长是因为看中了人家的单车,才特意去隔壁混脸熟的?”
“我还以为他是闲的发慌才去混脸熟,没想到是这样,他脑子怎么转这么快的?我就完全想不到这层。”
这话一出,惹得旁人忍不住打趣:“所以他短短几年就升到了队长,而我们还在原地不动,脑子长的不一样,没办法啊!”
闻言,另外几人也笑,脑子是从娘胎里带出来,确实也没办法。
……
S市市中心和灰蒙蒙的矿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。
这里车水马龙,人群熙熙攘攘,建筑和矿区那一间间矮小的平房相比,不知道繁华到哪儿去了。
虽然沈莹莹在穿书前就生活在大城市。
但习惯了矿区的生活,突然来到繁华的城市,还有颇有乡下人的进城的错觉。
到了市中心,谢方竹把自行车锁好,就带着她去逛了。
因为出来的急,两人还没有吃东西,谢方竹就先带她去了城隍庙解决晚饭。
这一条之所以称之为食街,是因为这条街上大部分都是合作食堂,不过卖的东西五花八门。
比如咸豆腐浆,黑洋酥汤圆,糍饭糕等等很多在外地不常见的小吃。
两人最先吃的是黑洋酥汤圆,虽然同样是糯米皮黑芝麻馅,但就是比沈莹莹在别处吃的好吃。
平时她汤圆吃不了几个,毕竟黑芝麻掺糖,吃两个还好,吃多了,实在腻。
可这汤圆却完全不会,又软又糯又甜,满是芝麻香味,一点儿都不腻,吃了一碗,再来一碗也没问题。
吃完汤圆后,谢方竹又带她去吃其他小吃,一圈下来,肚子都鼓了不少。
看着他那轻车熟路的样子,沈莹莹忍不住问他:“老公,你以前来过这里?”
谢方竹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“那你怎么这么熟悉的啊?”
每家店的经典小吃菜式都一清二楚,要是之前没来过,沈莹莹还真不信他能做到这样。
闻言,谢方竹冲她笑了笑,“顾叔老家是这里的,他对这里熟,我来之前去请教过他,所以知道一二。”
话落,带着往旁边的支弄拐:“媳妇,我听顾婶说,那边有一家老牌鞋店很不错,我带去瞧瞧。”
支弄里,也有形形色色的店铺,百货商店在最前头,再走远点,就到了谢方竹说的那家鞋店了。
矿区也有卖鞋的地方,不过就在百货商店里占个柜台,不像这里,整整一家店都是卖鞋的。
而且款式也多的不行,比如丁字皮鞋、白塑料底松紧鞋、透明的塑料凉鞋……
虽说这些鞋子在这个时代时髦的不行,不过实在不符合沈莹莹的审美,最后挑了一双秀气的丁字皮鞋。
丁字皮鞋有点跟,沈莹莹穿上后,整个人就高挑了不少,和黑布鞋是完全不同的风格。
谢方竹上下打量着自家媳妇,那叫一个自豪,不愧是他媳妇,真有气质。
接下来的几天,每天下午学习完后,谢方竹就准时过来搭她去市中心。
今天逛百货商店,明天去人民公园,后天再赶时髦,去电影院看电影。
几天下来,沈莹莹过得那叫一个充实。
也因此,五天的学习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。
本来按照正常流程,最后一天他们就该回程了。
不过恰好赶上次日是五一假期。
矿里五一放一天假,所以谢方竹就带着沈莹莹在S市多呆了一天。
不过这天上午,到了市中心后,他们没有像往常那样到处玩乐,而是直奔市医院。
倒不是谁生病了,只是沈莹莹觉得大城市医院的设备先进,他们难得来一趟,正好顺便检查一下,看看一直没有孩子是怎么个情况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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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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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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