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历史小说 > 朱慈烺 > 第884章 蒙古人格桑
  大明朝的山北省,归化城附近。

  蒙古青年格桑,正策马在草原上奔腾。

  时间已经进入隆武七年二月了。

  蒙古草原上,积雪已经也化了,然后润泽着大地,生长出来茁壮的牧草,在天气渐暖后,山北省的汉蒙百姓也开始了新一年的生产建设。

  大明朝新设的几个省,除了辽东,河套两省发展得还算快些外,剩下的山北,北庭,还有宁夏,甘当几省,就显得有些个落后了。

  发展得是格外之缓慢。

  其中,北庭省除了有一个大明朝的省衙门还有驻军,以及几个跟小镇没多大区别的县治,府城外。

  就再无其他东西。

  不过好在,归化城附近的情况还是稍微好些,毕竟,这里属于内蒙,比北庭要好上许多。

  气候要稍微的温暖一些,不那么苦寒,同时,也有一些适宜耕作的土地。

  当然,这些跟蒙古人是没有什么关系的。

  绝大多数蒙古人,依然保持着当初的生活方式。

  只不过,生存压力稍微小了那么一点。

  一是,明清乱世,大量的蒙古被大清驱使当作炮灰,使得他们的人口锐减,人地矛盾小了许多,草场便格外地空旷,生存压力,竞争压力就小了许多。

  二嘛,由于蒙古人的组织架构已经被打散。

  现在草原上的蒙古人,都是独立的原子人了——这一点是很好的,因为独立,脱离了部族的,无法成群结队的蒙古人,已经丧失了威胁。

  毕竟,一个蒙古人想入关抢掠,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嘛。

  而北方的游牧民族,在历史上,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南下抢掠?

  是他们喜欢抢东西吗?

  是他们喜欢,翻山越岭,穿着自己臭哄哄的皮袍子,拿着破软弓,然后去攻打长城,汉人城池?

  天生喜欢,刀尖上舔血?

  不太可能吧?

  蒙古人这么做,是有原因的。

  那就是,北方游牧所能够承载的人口,实在是有限,而一旦遇到了天灾,那带来的毁灭性打击,就更惨烈了——农耕们好歹能够屯粮备荒。

  可游牧民族呢?

  一遇上雪灾,牛羊牲畜冻死大半。

  这来年岂能不闹饥荒?

  牛羊牲畜的肉,可没办法长期保存啊,就是能够熏制成肉干,那也照样不够果腹——蒙古人哪有那么奢侈啊,天天吃肉?

  瞅瞅后世蒙古国的蒙古人。

  一个个饿的面黄肌瘦的,面上就带着营养不良的样。

  古代的蒙古人,过的绝对不如他们。

  绝大多数的游牧民族,都是靠着牛羊身上的奶来过活的。

  至于肉嘛?

  逢年过节杀上一头羊,或是病死老死的牛羊,才舍得杀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,一遇到雪灾,蒙古人就要南下抢东西的原因。

  而大明朝在统治北方蒙古的之后,也发现了这个问题,解决蒙古的威胁,除了用寺庙,还有武力外,还可以用粮食。

  所以,现在的蒙古人在大明朝的治下,是挺老实的,过得还勉强可以。

  不过,想过得更好,就难得很了。

  只能够在草原上游牧,过着吃不太饱,也饿不死的苦日子。

  呃,这样的日子,对于绝大多数的穷苦牧民们而言,已经是可以接受的了。

  不过,也有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的蒙古人。

  格桑就是这么一个蒙古人,他是一个才十八岁的蒙古青年,身体挺高大的,骑在蒙古马背上,显得蒙古马格外的娇小。

  这个蒙古人,就不愿意过这种,吃不太饱,但又饿不死,同时,又没有多大出路的日子。

  如果是个汉族人,格桑可供选择的路子还挺多的,可以参军,可以出海,也可以做工,经营,甚至科举。

  但他是个蒙古人,这些出路,跟他却是无缘的。

  除非从他这一代开始,就放弃游牧生活,然后学那些个汉人们种地,过个三五代之后,逐渐汉化,再改个汉姓,起个汉名,他的后人,或许会有这么一条出路。

  但这条出路,明显不属于格桑。

  摆在当下的蒙古人面前的出路并不多,要么当马匪,不过太危险了,容易被割了脑袋,挂在城门上示众,而且蒙古草原上当马匪还是很危险的,商队都有打手持枪挎刀护送,聚村而居的普通汉民百姓也有火铳,拿着他那张蒙古马弓当马匪,去抢这些硬茬子,那跟送人头没多大的区别。

  除了当马匪外,他们还可以进寺庙里面当喇嘛,这是朱慈烺学满清的,让蒙古人念经当喇嘛,不过格桑这块头,实在不像是个喇嘛该有的样,所以庙里也不收他。

  所有出路都貌似走不通,摆在格桑这个蒙古青年面前的前途,就显得灰暗的多了,这不是,策马奔腾在草原上,在一片刚刚长出来的牧草里面,隔着几百米远,就瞅见了自家丢失的那头羊后,格桑旋即,策马上,开始追那头傻羊。

  众所周知,相比于牛马而言,羊这种畜生是很傻的。

  这不是,见到主人策马过来,那头傻羊却是撒开蹄子就逃,气的是格桑当即下定决心追上之后,非要杀了羊吃肉。

  他策马一阵上前,隔着远远,就从身上取出来了套马索——虽然生气,但他还真舍不得杀羊,毕竟这一头羊卖了后,从那些个汉人手上换米面,可比直接杀了吃肉,要实惠的多。

  但只见,他的套马索隔着二十多步外,在傻羊与马匹的快速移动中,精准至极的就套住了这头傻羊的脖子,瞬息间的功夫,就把这头傻眼,给拖在马尾巴后面,在草地上摩擦了起来。

  “好身手。”

  见他娴熟的套羊技术后,远处,正奔着归化城而去的一行人中,为首的那黑面汉子,突然间击掌赞叹了一声。

  “这算什么好身手,你们汉人真是少见多怪……”

  格桑是会说汉话的——毕竟草原现在是汉人的地盘了。

  为了买卖牛羊时讨价还价,蒙古人必须得学会汉语——要是嘴皮子不溜,还不得被那群从山西溜达过来的奸商们给坑死?

  而格桑才十八岁,他成长的阶段,刚好就是大明朝征服草原的那段时间,所以打小就学会了一口还算流利的汉话。

  那黑面汉子听到了格桑的回答,顿时在心底叹息一声。

  我堂堂大清国的豫亲王多铎,何时成了汉人?

  好吧,这一行人,就是奉朱慈炯之令,到北方来物色蒙古好手的魏清一行人。

 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
  或许是老天给他的补偿吧。

  在大清国灭亡后,魏清虽然失去了历史上的权势,也没了自己的大清国。

  但他的寿命,却比历史上要长的些。

  天花没要他病的情况下,这个身体壮的跟头大狗熊的满洲鞑子,还真没那么容易死。

  而且还满世界的溜达,非洲都去过了,如今更是故地重游,奉朱慈炯之令,到蒙古草原上,招募起蒙古汉子了。

  只见到他笑呵呵地看着格桑,然后道。

  “本官看你身手不错,可愿意到我麾下效命?”

  “啊?”

  格桑一愣,恍惚间,他想起了老牧民跟他讲过的东西——早年间汉人边将会招募草原上,像他这样的好汉去当家丁。

  可是,现在的大明朝,好像不招家丁了啊?

  而且,火枪当道的世道,他们蒙古人的这套骑射,也没人瞧得上了啊。

  只听格桑疑惑的道。

  “你们是招我当家丁吗?”

  “不是家丁,是定王爷,永王爷手底下的联合捕奴公司的捕奴队,坐船到非洲去,你这样的好汉,到了非洲,少不得有用武之地……”

  “一个月给多少银子?”

  格桑问,他这个蒙古人也不傻,知道问一问薪水。

  “三两!”

  魏清说道,格桑顿时眼冒金光——他当然知道三两银子是多高的数字了。

  是毫不犹豫的道。

  “真的给这么多?我去,我去!”

  “哈哈,那就准备一下,跟着我们走!”

  魏清笑道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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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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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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