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列克谢不知道。
朱慈烺实际上也不想跟罗刹国正面相抗——从他的布局就可以看出来,朱慈烺从来没打算自己亲自上场,让大明朝的御前亲军,去跟罗刹国死磕。
一是用不着。
第二,朱慈烺也不想跟这个血挺厚的罗刹国死磕。
但是,谁让朱慈烺知道,未来罗刹国的发展前景呢?
现在不拉上一帮人,按着他狠锤,将来可就威胁到大明朝了。
最重要的是,朱慈烺在后世的时候,没少被黄鹅们恶心,实在是瞅他们这个罗刹国鹅爹不顺眼,所以,逮到机会,自然要狠狠地锤了……
反正也不用花多少银子,罗刹国跟周边的关系本来就不太好。
树敌忒多了。
只要说去锤罗刹国,压根就不用怎么摇人。
无论是波立联邦国,还是准噶尔汗国,又或者是奥斯曼帝国,克里米亚汗国,都会过来帮帮场子的……
不过,阿列克谢大帝明显是不想这么挨锤了——他现在连进攻鳌拜的想法都没有了。
因为,明摆着,波立联邦国现在就比罗刹国强,如果再得了大明朝的支持,那罗刹国哪还有功夫,去收拾鳌拜,去抢哈萨克啊?
莫斯科说不定,都得再丢一回!
所以,在发表过豪言壮语,表态要与明朝血战到底后。
阿列克谢一世,又话锋一转,说道。
“当然,战争都是不好的,朕与明朝之间,有些误会,如果能够解除误会的话,我们双方,还是可以当朋友的,朕是很乐意,与明朝当朋友的……”
“可是陛下,他们恐怕不太愿意跟我们当朋友……”
一旁的大臣回答。
“不一定,我们之间,还没有使节来往过,没有正式的沟通过,这世界上很多误会,都是沟通不畅,才导致的,我们互许,可以与他们友好地沟通一下……”
政客的脸,可比川剧变脸要快的多了。
刚刚还嚷嚷着要跟大明朝拼了,血战到底的阿列克谢一世,在经过理智分析后,他就觉得,跟大明朝为敌实在是太合不来了。
因为光是对付现在的敌人,就够受的了。
如果再添一个大明朝,那可真有些难为人啊。
最重要的是,现如今,大明朝可以随便的拿捏罗刹国,可罗刹国怎么拿捏大明朝?
他顶多就是,派兵到雅库茨克附近,跟大明朝的归义镇节度使鳌拜,打个有来有往。
而且还不一定能打得过。
最重要的是,就是他把鳌拜给打死了,朱慈烺估摸着也不会生气——兴许还会高兴呢。
既然这样,干脆就甭打了。
阿列克谢对东方还是有点了解的。
这年头随着东西方交流愈发多,阿列克谢对东方也是有些了解,他甚至读过好几本中国书籍——译文。
都是从法兰西国淘换来的,被翻译成了法语。
阿列克谢通过这些,知道大明朝皇帝,实际上是很好面子的,在他看来,如果能够携带一些昂贵的礼物,再派出使者,到南京去跟朱慈烺好好商量商量。
说不定,就可以缓和一下关系。
即便是缓和不了,也可以让这个使团,考察一下明朝的虚实。
反之,如果能成功了,以这么小的代价,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果,也是值得高兴的嘛。
……
隆武五年了。
从出海到现在,郑成功在海外,已经呆了有快两年了。
两年没回过国,没回过家,没见到自己的父亲郑芝龙,没见到自己的儿子,还有自己温柔的妻子。
郑成功实际上是非常的想家的。
但同时,他又回不了家。
甚至于,在结束了自己的对欧访问后,他仍然没办法回家。
因为,他现在是在奥斯曼帝国。
而他们是直接地从波兰,经黑海进入到的奥斯曼国。
他们所乘坐着的船只,得从西欧,绕过非洲大陆,才能到达奥斯曼帝国,过来接他们回家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。
郑成功在与奥斯曼帝国,签订好了条约后,就只能够,在奥斯曼帝国逗留起来。
顺道,考察一下此国的风土人情。
等候着绕过非洲,过来接他的船只,带他回家归家。通天阁小说
不过,一直留在奥斯曼帝国,还是很无聊的嘛,所以,郑成功便打算走走转转,同时,考察一下奥斯曼帝国,又什么可供出口的东西。
这种事,他在欧洲一直在办。
采购了大量的东西,装满了船。
而奥斯曼国这会,明显没啥值得出口的东西——真的没什么。
因为奥斯曼帝国,属于一个极端落后的国家。
虽然占据了曾经的罗马故地,成为了绿罗马。
但他们,却是十分的落后的。
技术上也不怎么先进。
这会欧洲已经流行燧发枪,他们却还在使用火绳枪。
至于农耕手段,治理手段,那就更差劲了,种地的手艺,在郑成功这个外行看来,都不太靠谱,至于治理能力嘛?
嗯,能够把人口整成负增长。
这能力还用说?
可以说,奥斯曼帝国,如果不进行宗教改革的话,就是一个垃圾。
历史上,要不是凯末尔强力推行世俗化,估计“哈士奇”不见得比占领了阿富汗的“阿塔”强到哪去!
可以说,在郑成功看来,奥斯曼帝国,唯一拿的出手的,便是军事上面的成就。
而这玩意,可没办法当成商品出口。
所以,郑成功是一直以为,奥斯曼帝国,是没什么可供出口的商品的。
直到……
直到他在伊斯坦布尔,看到了奴隶市场!
“这,这都是奴隶?”
看着面前,被罗列在奴隶市场上,供底下的商人拍卖的白人奴隶,郑成功是有些不可思议。
郑成功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奴隶贸易是不太清楚的,他只知道欧洲国家的奴隶贸易——对奥斯曼帝国了解太少嘛。
而欧洲的奴隶贸易,那卖的肯定就是黑奴了。
大明朝是不太用黑奴的,除了朱慈烺的宫里面,托荷兰人买了一批阉割过的黑奴,用来干体力活外,或者是像老郑这家伙的豪强大户会养几个黑人当珍稀宠物充门面外。
黑人在充当劳动力上面,是没有任何价值的。
荷兰人,英国人,曾经倒是运过黑奴,到大明朝贩卖,可到了也没卖上价——因为没会买。
这主要是因为,性价比太低。
对,你没听错,性价比太低!
先甭提黑奴被买回去能不能干活了?
就说,一个黑奴卖那么贵,一两百两银子一个,谁舍得买啊?
好吧,黑奴是很贵的,不要以为黑奴很便宜啊。
黑奴可不是一般人能买的起,能消费的起的,也就是美洲大陆那边的地广人稀,劳动力着实稀缺,种植园主又处于暴利,所以,才购买黑奴当劳动力。
实际上,一个黑奴的价格,是很昂贵的。
当下时代,一个黑奴运到美洲的成本价格,大概是十二英磅左右,而卖价当然不会卖本成了,几乎是对半赚,所以,一个黑奴的价格,大概也就是二十英磅,到四五十英磅左右!
一英磅相当于七点七克黄金。
二十英磅就是五两黄金了。
明代由于大量白银涌入,黄金况白银大概是一两兑十几两。
而将黑奴运到大明朝这边的成本,是比运到美洲的成本要高的——毕竟距离更遥远了。
所以,大明朝这,一个黑奴,怎么着也得一百两银子。
这么贵,买过来作工,谁特么舍得了?
实际上,历史上,大规模使用黑奴的,也只有新大陆了!
在旧大陆,无论是亚欧,是没有人会使用黑奴的,因为欧洲人也觉得贵——真的贵,几十英磅一个黑奴,一个工人一年的年薪才多少了?
买一个黑奴的银子,至少能雇一个工人干四五年。
而且,黑奴还得好吃好喝的待着——花这么多银子,买过来的奴隶,那就好比农民家里养着的大牲口,可不得好好的供着,万一病死了,饿死了,那可是大大的损失啊。
哪像工人?
用死了一批,再雇一批就成了。
也就是新大陆这种,对劳动力需求非常大,而劳动力又严重不足的地方,会有黑奴们发挥的舞台。
在大明朝那,是不可能有人买黑奴的——一亿多人口,劳动力又不缺,还有价格那么贱的安南劳务派遣工可以用。
谁特么用黑奴啊?
又懒又馋,吃的还多——历史上美洲黑奴的生活水平,可比华夏这边的地主都要好呢。
也就是美洲能用的起这样的奴隶了。
所以,郑成功也知道,往大明朝引进黑奴,那是不可能的——卖不出去。
但是,当在奥斯曼国伊斯坦布尔的奴隶市场,看到了被发卖的白奴后,郑成功就瞬间,把握到了商机——白奴还是很有市场的,尤其是白女奴。
此时,听到了郑成功的疑惑,旁边奥斯曼国派过来的接待人员,还有翻译,则朝他解释道。
“对,这些就是奴隶,怎么,您要买上几个吗?”
“买,当然要买……”
郑成功毫不犹豫的说道。
后世人只知道黑奴贸易,但绝大多数人,都不知道,实际上,在兴起于十六七世纪的黑奴贸易之前,世界上,还有一种,历史悠久的奴隶贸易。
那就是,白奴贸易!
可惜,后世黑命贵嘛,黑奴贸易为人所熟知,白奴贸易,就没多少人知道了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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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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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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