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秋云把怀中的女儿递给了季二嫂。
于是季苗苗就从娘亲的怀里跑到了二伯娘的怀里。
但她们的怀抱都差不多,暖暖的,带着温暖的味道,而且都很温柔,没有任何不舒服。
有了这些布料,季家带的竹筐就全装满了,甚至还有一匹布料塞不进去,季老太就让季老大把它扛在肩膀上。
“这些个东西被人瞧见了就是个祸害。咱这得走快点拿回去。”
季老太深谙财不外露的道理,上次马家的红眼病就是前车之鉴。
三兄弟也想起狗皮膏药的马家,走的比谁都快。
回到家里,季老太看着馋蛋的孙子,就给他们一人蒸了一碗蛋羹。
看着吃的十分满足的孙子们,季老太在旁念叨:
“这蛋羹香不香?都是你们妹妹给你们弄的,以后千万记得对你们妹妹好。”
“奶,我们知道呢。”他们齐齐应了。
旁边大人们看见孩子们这么满足,心下也高兴。
做爹娘的都盼着自己孩子过得快乐安好,别人家里饭都吃不上了,自己家还能靠着有福的小侄女给孩子吃上蛋羹呢!
这和之前日子好的时候也差不了多少。
虽然现在住的房子不好,但一家子都在努力向前,大家都有奔头。
季老太见孙子们吃得高兴,心里也开心,目光放在桌上的布匹上,就道:
“这些布料既然是苗丫头送给咱们家的,那咱们就做了新衣服穿!黄色的布就给女人们,灰色的布就给你们兄弟三个和小子们。”
听见家里男女都有,季二嫂和叶秋云都面有喜色。
有新衣服穿谁不高兴。
五个小子更是兴高采烈,觉得今天真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天。
不仅有美味的蛋羹吃,还有新衣服穿。
季老太细心的很,还专门叮嘱季老大:
“虽然现在绣儿没嫁过来,但这布料看样子还有多,也让绣儿拿回去些,自己做件新衣服穿。”
季老太就不是那吝啬人,既然自家大儿子和苏绣儿看样子要成事儿,她也不小家子气。
“是,娘。”季老大面有喜色,比他自己做新衣服还高兴。
一家子都喜气洋洋的。
叶秋云毕竟要带女儿,闲暇时间也不是很多,做衣服的重担就全放在了季二嫂身上,但季二嫂高兴的很,做衣服也很有劲。
第一个就要给季苗苗做。
叶秋云阻拦:
“二嫂,她就是一个小娃儿。哪里需要那么多件衣服,之前娘让你给她做的那些衣服还够穿呢,最后做她的就行了。”通天阁小说
之前季老太专程进城去给季苗苗买新布料做衣服,就是由季二嫂代劳的。
“哎,这话就不对了,苗丫头可是咱家的大功臣,多几件衣服咋了?苗丫头穿的漂漂亮亮的,我看了心里才高兴。”
季二嫂继续比划。
小娃儿基本上十天变个样子,她也不敢按照之前量的尺寸做,害怕做小。
叶秋云就无奈了。
…
正好这几天季家没事儿,季二嫂在家专心做衣服,季老太则是又在家里做了些打糕,卖给村里的孩子们。
只是因为这价格有点贵,买的人不是很多,但也好歹有个进项。
家里的男人们则是预备着做酒。
这天深夜里,估摸着这酒曲应该做好了,季家打算打开这罐子的盖瞅一瞅。
季苗苗早就把商城里卖的酒曲偷渡进去,季梁清看了还像那么回事,便正式开始酿酒。
先把之前捣烂放着发酵的酒米拿出来放入酒曲,又往里面掺水。
一个大的缸子灌得满满当当的。
“绣儿说了,这个要等7天左右,到时候咱就知道做的好不好了。”
季梁清信心满满。
虽然还没有到酿好的日子,刚才他打开罐子的时候都觉得这味儿特别正,比临安县城里的那家好多了。
他把自己这个想法告诉全家,全家人都蛮高兴。
…
酒酿好的日子是跟季苗苗新衣服做好的日子一天。
这天季二嫂一大早就跑到西厢房来,把小衣服拿给叶秋云,让叶秋云给季苗苗穿上。
“二嫂,怎么这么快就做好了?”叶秋云意外。
“这不是想着咱们苗苗可以早点穿上?”季二嫂一边说一边比划。
“瞧瞧你二伯娘多疼你。”叶秋云笑着摸了摸季苗苗的手,给女儿穿新衣服。
季苗苗顿时呀呀几声,表示感谢。
二伯娘对自己确实也很好。
“咱苗丫头本来就招人疼。”季二嫂笑看着叶秋云给季苗苗穿衣服。
这身衣服是黄色的,季苗苗本身皮肤就白,穿在她身上衬着她就更白了,小丫头就像新长出来的嫩苗苗,看着就可人的很。
“瞅咱苗丫头长得多俊,以后长大了准是十里八乡最俊的丫头。”季二嫂夸道。
叶秋云无奈,刚想说句夸张,就听见外面传来一声大叫。
“娘!你快出来!”
叶秋云一下就听出来,这是自己丈夫的声音。
当即她就脸色大变。
季梁清虽然平时吊儿郎当的,但实际上最是个坐怀不乱的人。
什么事儿能让他这样惊慌大叫?
叶秋云和季二嫂对视一眼,匆匆从炕上起来,两人朝着外面冲。
季苗苗也好奇。
季老太已经先一步过去了。
等他们赶到的时候,就看见季梁清围在酒坛子旁边,旁边还有一个碗。
“娘!我刚琢磨着这时间差不多了,就舀了一碗酒来喝,这味道特别棒!”
季梁清激动不已,正好这时候季二哥和季大哥也过来了。
女眷们不会喝酒,他直接把那酒递给了自己的两个兄弟。
季大哥季二哥一喝下去,立马就被这霸道的味道给征服。
“这酒真不错!”季二哥满脸赞叹:“这比之前我在县城里喝过的还好喝。”
之前不是逃荒的时候,他当然也去赶过县城,也曾在那边喝过一次酒。
那味道虽然好喝,但跟自己现在喝的这个来比,还差一些。
季大哥也点头:“这酒真的很醇香,喝下去就感觉振奋!是好酒!”
说着,又喝了一碗。
季苗苗见此,心里总算放下来:这酒,算是酿成功了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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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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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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