奖励当然实实在在。

  以前,中午、晚上都有红烧羊肉吃。

  大家就感觉跟老鼠掉进米缸一般,幸福死了。

  可今天,杨辰特意弄了头百多斤的猪给宰了。

  骨头炖了三大桶汤,撒上葱花。

  嫩白嫩白的,浓香扑鼻。

  猪肉肥瘦一起,全做了白菜馅儿的大肉包子。

  反正这年代的猪,不但肉少,还肥不到哪里去。

  一帮头发都湿漉漉地新兵,一进大食堂。

  嗷儿一身喊,开心坏了。

  杨长史张罗的奖励,果然是咱们最爱的那种。

  杨辰自己却盛了一碗青菜粥,捡了几个馒头。

  他笑眯眯地坐在角落里开吃。

  心细的冯远山端着五个大包子走过来。

  “长史,看你没捡包子,我给你带来了。”

  “你是不是?担心兄弟们不够吃呀?”

  “没事!”

  “多了,就多吃。”

  “不够,少吃一个半个也没啥!”

  杨辰嘿嘿笑道。

  “我说我不喜欢白菜馅儿的,您信么?”

  冯远山一愣,不过马上就释怀了。

  好歹人家贵为东宫第二号人物。

  啥样的山珍海味吃不着?

  跟咱们这些难民是不好比的。

  就算没逃难之前,冯远山家里,也不过是猎户。

  每次打的猎物都舍不得吃。

  全都送到市集上买粮买盐了。

  也是因为猎物。

  自己的老爹老娘和妹妹去赶集,碰上辽人了。

  一个繁华的清水镇,上万人竟然被屠了个精光。

  杨辰抬起头。

  看到这小子眼圈发红,盯着有包子竟然愣愣出神了。

  “你吃呀!”

  “怎么,想家人了?”

  冯云山家里的情况,杨辰知道。

  他能看上秦武、江河、冯云山等五个壮汉子。

  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武技和本事。

  也因为他们的家人,都死于辽人之手。

  这里的难民新兵,有的是因为家人被杀。

  有的家人在半路上,或者兵荒马乱跑散了。

  再见,已是无期!

  所以,论起对辽人的仇恨。

  司马飞燕手下的六千老兵,远远赶不上难民新兵。

  他们只需要一点火星,心中的复仇之火就会被熊熊点燃。

  而杨辰,就是撒播火星的那个人。

  他沉声道。

  “把眼泪给老子咽回去。”

  “是男人就吃饱喝好,练好本事。”

  “多杀几个辽蛮子,为家人报仇去!”

  “哭哭唧唧的,跟娘们儿一样。”

  “别让你爹娘在天上。”

  “都看不起你!”

  他又指着其他侧耳倾听的新兵喝道。

  “你们也一样。”

  “往死了吃。”

  “往死了练。”

  “见到辽人,就给老子往死里整!”

  所有人都挺起胸膛,杀气毕露。

  “是!往死了整!”

  一个个大碗喝粥,一口一个肉包子。

  仿佛那一个个胖嘟嘟,又大又香的肉包子就是辽蛮子一样。

  七八个从工坊调来的厨师见状,连忙又跑回厨房。

  他们已经意识到了。

  一旦长史大人刺激到这些新兵。

  饭量多半会,凭空增加三成。

  猪肉没了,还有十几斤羊肉和猪内脏。

  那就剁吧剁吧,再蒸点包子。

  反正都是肉,弄干净了,做好了。

  一样美味可口!

  饭后休息半个时辰。

  新兵们还是很忙碌的。

  他们得把汗水湿透的内外衣、袜子都洗了。

  营房里都烧了炕,蜂窝煤对东宫而言,不值钱。

  所以,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烧着的。

  暖和不说,洗完的衣服,很快就蒸干了。

  上午,队列训练,被削减到半个时辰。

  另外一个半时辰则训练枪术、刀术以及配合。

  跟这个时代,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的战术不同。

  杨辰琢磨出三才阵,一个人主攻,两个人辅助。

  一个小队十二人,同样如此,剩下一个三人组负责游击。

  到了小旗部,战斗小队只有三个。

  没关系。

  正副小旗官,文书、急救、传令兵等人也能组成半个游击队。

  百户部,以及未来的千户部,以此类推。

  这种排兵布阵,别人根本看不懂。

  好像乌泱泱的都扑过去了,其实进退有序,各司其职。

  哪里会有紊乱?

  司马飞燕的老部队和大周军队则不然。

  他们一个小队也是十二人。

  却分为两个游走弓兵。

  三个盾牌手。

  三个长枪手,和四个快刀手。

  东宫人人都有复合弩,还要什么弓兵?

  差评!

  东宫的制式甲胄,是四十斤的精品步人甲。

  就露出两个眼睛在外面,盾牌手多余。

  差评!

  长枪手远刺,快刀手跟进,还需要盾牌手掩护。

  中间配合稍微有点差池,就会出现极大的漏洞。

  差评!

  杨辰麾下一个小旗,才一队半枪兵。

  两队刀兵。

  这又是一个基础作战单位,却不会造成混乱。

  当然,这只是训练。

  如果成军了。

  这将是一支骑兵部队。

  他更倾向于全用二十斤斩马重刀。

  雁翎枪,只是作为守城步战用。

  或者干脆放弃不用。

  目前他还没确定。

  因为大周的雁翎枪,长度只有七尺二。

  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很不合用。

  马战兵器,最犀利的,当然是一丈以上的马槊。

  但那玩意制作太复杂,大周,辽人根本没有。

  辽人的骑兵,更喜欢用七八尺的虎枪或者重型狼牙棍。

  因此,杨辰思前想后。

  还是觉得五尺的重刀、格挡劈杀更灵活。

  不像长兵器,讲究一击致命。

  对于全身精甲的新军而言,怎会一击致命?

  如果战马好,全换装九十斤的精铁具甲,那就是钢铁怪物了。

  就算差些,七十斤的半身具甲也不错。

  哪怕不用重刀。

  四十炼的五尺苗刀,韧性和强度非凡。

  用于轻骑马战,一样犀利无比。

  当然,骑兵对决,第一波,肯定是骑墙术最有效。

  杨辰的队列操练,就是为这个准备的。

  只要人与人的默契感足够,战马还是好调整的。

  一旦杀散了敌人。

  自己的三才阵和小旗单位,就可以爆发出巨大威力来。

  人家逃命,都是各顾各的。

  但追兵却是三人一组,或者几个小队,甚至几个小旗。

  在密切配合绞杀,始终处于以多打少的优势局面。

  焉有不赢的道理?

  不过,现实和理想之间,总有差距。

  行不行,还得打过才知道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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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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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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