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林风王心灵 > 第296章 我和挥金如土的人相处不来
  得到同意,杨蜜高兴的不行,立马给郭小四打了个电话:“小四,林风答应过来吃饭了,你定个好点的包厢啊。”

  “放心。”

  小四的语气非常豪横:“虽然我对京城这边不熟,但是最贵的餐厅还是找得到的,包您满意!”

  这话说的,就跟个半路发家的暴发户一样豪横。

  不过小四也确实是个暴发户。

  他童年出生在西南地区的一个农村里,因为个子矮小从小到大都被人欺负,所以性格十分自卑又自负,靠着自己不服输的倔脾气参加了一个全国文学大赛拿了奖,又考上了魔都大学,在农村里已经算是百年难遇的人才了。

  上大学之前,他从未看过那么多姿多彩的生活,也因此对自己产生了自傲的情绪。

  然而读大学之后,却被狠狠的打击了。

  十几年前的魔都大学不像现在这样广招全国考生,稀释了魔都本地人的浓度。

  当年,许多大学生的选择都是读自己家门口的学校,很少有去外地读书的,能考上大学的大部分家庭条件也不赖。

  因此,魔都大学里全都是魔都本地的富家少爷小姐,一个个生活的很滋润。

  尤其是,郭小四还选择了一个比较偏艺术生的专业,编导。

  学这个专业的,都是家里不差钱的本地人,连教书的老师都是上一代的本地知识分子,心高气傲,上课只用魔都方言讲话。

  郭小四一个人夹在里头,用句不恰当的话来形容就是鸡立鹤群。

  他不仅听不懂上课时候老师讲课的内容,还因为个子矮小,外地人等标签被许多人嘲笑,在大学里越发抬不起头来。

  小四又只能一个人沉浸在文学的海洋中,闷头在寝室里写言情小说,凭借着能在全国文学大赛上获奖的功底,写起青春疼痛文学来真的一套一套的,到现在都被称为青春疼痛文学的鼻祖。

  当然,还被称为青春抄袭文学的鼻祖,抄了不少书……

  这种文笔繁复华丽,内容很伤痛的书在当时直接风靡了各大校园的女生群体,尤其是初中高中,每个人都捧着一本郭小四读的津津有味。

  借着这股风,郭小四又创办了杂志当起了主编,广招和他一个写作风格的作者。

  吸引了一大批喜欢看这种书的群体。

  又靠赚来的钱拍电影,舍得下血本去营造《小时代》里头那股纸醉金迷的感觉,第一部就火了。通天阁小说

  后面二三部,也借着各种宣传和噱头一部卖的比一部好。

  现在的郭小四,都派上了好几次华夏福布斯作家榜。

  然而只看他的前半生,当然是足够理智的,并不足以成为他人人喊打的理由。

  他可悲就可悲在,因为年少时期的极度自卑和被打压,带来的成名后的疯狂反扑。

  不仅书写的全是有钱人的生活,各种奢饰品品牌的名字单独列出来都能占个几十行,追求的就是一个扑面而来的富贵感,就算写的太离谱也无所谓。

  而且,他还喜欢抹去自己从前在农村生活过的痕迹,不仅装自己作为一个富人不知道许多普通人都应该知道的生活常识,还喜欢没事在书里,采访里去内涵穷人,骂穷人。

  这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行为,属实激怒了不少人。

  本来人们都习惯了郭小四的浮夸,只是会拿他不到一米五的身高当梗在一些地方开玩笑,没有正儿八经的骂他的时候。

  郭小四又爆出来一个天大的丑闻。

  那就是潜规则自己旗下的男作者,还强迫人家屈居人下。

  没错,郭小四还是同性恋群体里头攻的那个,爆出这个丑闻后,不少地方都在刷仓鼠吃香蕉那个图。

  毕竟,一米五都不到的男人能这样,也太过离谱了。

  之后陆陆续续爆出了不少郭小四当攻的绯闻,直接成为了娱乐圈里的一段笑谈。

  更有传闻说因为拍了《小时代》而一炮走红的陈学东其实也是潜规则之后才获得了这个角色。

  但每次他们俩站一起的时候,巨大的身高差显得特别滑稽,完全想象不到那是个怎样的场面。

  林风脑子里划过这些奇怪的传闻,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:“去见郭小四可以,其他的无关人就不必了。”

  看着林风这个表情,杨蜜莫名觉得有点害怕。

  她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唉。”

  杨蜜深深的叹了口气。

  “你说他们也真是的,听到你愿意来之后都一个个兴奋得不行,吵着闹着都要来,全是你歌迷。”

  “现在见不到了肯定很失望吧,不过也没办法,他们和这次合作又没有关系。”

  这话说的滴水不漏,顺便捧了一下林风。

  杨蜜脸上带着完美的笑容,心里却始终是有一些不满的,碍于有求于林风没有发泄出来而已。

  她和《小时代》的几个人都一起合作了几年,还是有些偏向她们,知道这几人从魔都跑来京城转成为了见林风后,杨蜜就把林风约到了车里好说歹说,显然是想让林风跟着一起见个面的。

  但林风是一点面子都不给。

  看这样子,像是如果人都要过来的话,就会转身离开一样。

  在圈里呆了这么久,被三番五次地驳面子,肯定不乐意。

  可这事说白了,本质上就是一个圈子不同别硬融的问题。

  杨蜜是圈内老油条,参加的酒局不计其数,认识的三教九流可能比林风见过的人还多,都跟着一起过着很奢靡的生活,一出手就是挥金如土,几十万的包包眼都不眨地就包下来,十几万的酒说开就开了。

  林风虽然也是圈内人,过的却是截然相反的生活。

  他赚了很多钱,但钱都捐出去了,整个人名气很大,却和普通男生在京城的日常没什么不同。

  而且,他也看不上那些不把钱当回事的人。

  可能是捐款久了,每次看到这些靠虚名就卖出远超于物品实际价值的东西,林风都会自动在脑子里换算成这能捐几个希望小学,让多少个病人重获新生。

  和这群人当然也玩不来。

  听杨蜜这个委婉的劝说,林风再次拒绝:“喜欢我的歌可以上网听,我不是什么人都见。”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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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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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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