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立从不知道,他凭本心做的这些事情,在方家兄弟眼里,会有这么高的评价。
一时,他竟然有些恍惚,难道他这一世真的觉悟这么高?
还是这个时代的人们,全都是利己主义者?
这个念头只一闪,就被林立否定了。
并非这个时代的人利己,而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,并真诚地赞美、传播。
林立心下大为感动。
因为他曾经所处的时代,大多数人并不以此为优点。
他和他身边的人都经历过被打压、挖苦,被教训着要低调要谦虚。
甚至因为默默无闻做了好事,也要被人点着说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出风头。
林立站起来,郑重地向方晓和方煜施礼,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,被认同和发现的感激。
方晓和方煜忙不迭地起立还礼,也是一脸疑惑。
方煜最是快人快语,忍不住道:“哥,你这是如何?”
这声“哥”又是称呼林立的,脱口而出之时带着的关心,林立和方晓全感觉到了。
方晓即便理解方煜对林立的崇拜,心里也忍不住生出浓浓的醋意。
这称呼与语气曾经只属于他一个人的,如今有了另外一个人与他分享。
方晓再掩饰,神情也出现了细微的变化——林立对方煜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。
林立向方煜笑笑,看向方晓时,方晓的神情只剩下关切。
林立稍微缓和了下情绪,“些许小事,且做得并非尽善尽美。
这般赞美,实在让我受之有愧,也让我感受到二位的真诚……”通天阁小说
林立心中组织了若干感谢的话语,却说不出来了——他才知道,他在前世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,他也是活成了他并不喜欢的模样。
他重新笑了笑,真诚地道:“刚刚我很感动,不知道该如何表达。”
方煜长吁了口气道:“哥,你也太实在了。”
方晓白了方煜一眼:“你什么时候多出来的哥,父亲知道吗?”
方煜这才发现自己口误,立刻嬉皮笑脸地道:“大哥,你不是总担心我那些狐朋狗友带坏我了么。
这回我认了林兄为哥,大哥你不会反对吧。”
方晓哼了声,转向林立时候也正色许多道:“我这弟弟闹腾得很,林兄可要多担待些。”
林立自然不会顺杆爬的,只也笑着道:“哪里需要我担待,羡慕都来不及。”
这么一番话说起来,彼此更亲近了许多。
方晓也收起平时与文人相处的那一套,与林立聊起永安城内的人与事情来。
“咱们永安城在县城中规模中等,周围依附于永安城的一共有九个县衙。
去岁的乡试,一共取了九十九名秀才,加上原有的秀才,一共有一千三百余人。
这些秀才中,最年长的有六十余岁,最小的一位和你同届,只有十四岁,堪称神童。
林立你不打算继续读书,以后在城内行走,总也会遇到读书人。
你这次猎杀黑熊名声几日之后就能传遍周边,下次的诗会,少不得也会收到请帖。”
林立正聚精会神听着,不妨话题又回到了自己身上。
方晓停顿下道:“我想,与其等到他人邀请,不如我先办个诗会,先只邀请城内熟悉的文人介绍给你。
你以为如何?”
林立忙道:“怎么好烦劳方兄。”
方煜在一旁急着道:“不烦劳的,我大哥好久没有开诗会了,他只要提一句,全城的秀才就巴不得来呢。”
方晓也笑道:“虽说诗会,也不是一定要作诗的。前个大雪,本来是要应个景的。
只是听说过两日还会有一场大雪,又是临近过年,正好可以到城外的‘冬影别院’赏雪。”
说着看了方煜一眼,方煜忙解释道:“冬影别院是左迁家的,在半山坡上,赏雪是最好的。
我大哥只要开口,左家巴不得将别院借出来的。
前个左迁还问我什么时候大哥会组织个诗会,他也想跟着凑凑热闹呢。”
如此盛情,林立再不好推却,便笑着道:“多谢方兄提携。”
方晓便说起往期的诗会。
诗会的主题是作诗,但时下秀才们日常学习的六艺中,还包括骑马射箭。
山庄冬日马术难以施展,射箭与投壶之类的比较一直很受欢迎。
所以这等诗会上往往也会邀请一些擅长此类的人,并不拘泥于一定要是秀才。
大家兴致上来了,可写诗作画,也可射箭投壶,甚至以花令斗酒都可以。
尤其是晚宴,抚琴的,舞剑的,耍武术的,比拳脚的,更是热闹。
只一点,大家都点到为止,甚少会让彼此难堪,以合乐为主。
组织者大多还会请专业的歌舞者前来助兴,所以诗会上甚是热闹。
“所以,诗会的请帖很是抢手。除了诗会举办者邀请的嘉宾,每张请帖都是有价格的。
也就可以自由转让的。我大哥去年冬天举办的诗会请帖,最高被转卖到了二百两。”
方煜伸手比划个剪刀手势,“今天大家都等着我大哥的诗会呢。”
林立明白了,这诗会是收门票的,且一票难求。
方晓笑道:“大家抬爱,用了左家的山庄,享受了待遇,自然不能让主家亏了银子。”
林立点着头道:“这是自然,但也要有方兄的名气做后盾,诗会上的方方面面,也要方兄提前费心的。”
心中却明白,这就是地位与眼界的差距。
人生来并非什么都懂的,最早的教育并非耳提面命,而是耳濡目染的家教。
所以,才让眼前的方家兄弟两人有如此的气度,与做事的能力。
操持一个如此诗会,可不单单会写字、会作诗作画就可以的。
从诗会开始前的筹备——天气的掌控、邀请人员的拟定、宴会的规格甚至每一道菜的名称、茶点的准备、诗会的内容。
到诗会开始那天的接待,作为诗会的主人,既要在诗会上出席,又要保证一切按部就班不出差错。
既要有对财力的安排能力,又要懂得统筹规划。
至于知人善用,只是最基本要求了。
林立心中暗叹,所以越是大家出身,日后在官场上越是游刃有余。
便是因为早已经锻炼出来了——这还是林立能看到想到的。
在他看不到想不到的所在,还会有更多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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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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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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