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历史小说 > 三国之顺者为王 > 第一百六十二章公子是不是喜欢男人?
  送礼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,对高顺来说就是如此。

  曾今,他就听到他的一个战友说过,为了去改老丈人送礼,简直挖空了心思,找了整个特战队的人一起想办法,出主意。

  前世高顺有过女人,但没交过女朋友,因此这种事情还真没遇到过,没想到他如今也要为此而头疼了。

  他想到了很多后世人送礼物的事情。

  蔡邕不是普通人,那是一代文豪,有着自己的高傲和文人的傲骨,一般的金钱这些东西根本看不进眼里去。

  高顺想了好久,忽然想到历史上对他的评价。

  蔡邕,字伯喈,陈留郡圉县人。东汉时期名臣,文学家、书法家。

  蔡邕精通音律,才华横溢,师事著名学者胡广。除通经史、善辞赋之外,又精于书法,擅篆、隶书,尤以隶书造诣最深,有“蔡邕书骨气洞达,爽爽有神力”的评价。所创“飞白”书体,对后世影响甚大,被《书断》评为“妙有绝伦,动合神功”。

  想到这些,高顺陡然心里一动,急忙就进了自己的卧室,直接从床下拉出来一个大木箱子。

  这个箱子,是他收集的一些特殊物品。

  这些都是他在太原和来到洛阳之后别人送的一些比较特别的礼品。

  他在里面翻了好半天,终于翻出来一个牛皮包裹的小包来。

  等打开,里面露出一大块绢!

  但这可不仅仅是一块普通的绢布,而是一篇文章。

  高顺对这个没多大兴趣,但因为很特殊,因此他觉的来洛阳可能有用,就带上了。

  并非这篇文章有多好,而是亲手书写这片文章的人。

  这是抄写的一片《南华真经》。

  《南华真经》是庄子的著作,是圣人,而亲手在这块绢布上写下这篇文章的人叫刘炟。

  刘炟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没什么印象,但他有一个身份很出名,他是皇帝!

  汉章帝,东汉第三位皇帝!

  汉明帝刘庄第五子。

  但他不光是皇帝,还是一位书法家。

  他曾今开创了一个书法流派“章草”,而这个张绢布上的字体就是章草!

  高顺虽然对于这些艺术的东西不懂,但他明白其价值,在他眼中一文不值,但在一些人眼里却是无价之宝。

  蔡邕是书法家,那自然会很喜欢这个。

  这个时代纸张很昂贵,而且质量很差,想要用来书写简直代价太高了,不是大豪门都根本用不起。

  而且纸张很不好保存,反倒是这个绢布材料更容易保存,这也是这个时代纸张技术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。

  “将这个送给蔡邕,应该足够了吧!”高顺默默的想着。

  不过这是给蔡邕的,给蔡琰还是要另外准备的。

  蔡琰平日不施粉黛,一副天然模样,但是高顺发现,也并非人家不就懂打扮化妆,因为自从他们上次出去打猎游玩一趟之后,每次见面,蔡琰还是会化一些淡妆的。

  “看来,但凡是女人都是会化妆的,就看他是否愿意为你而化妆了!”

  想到这里,高顺忽然心里有了一个想法,他要送给蔡琰一件化妆品。

  这个时代的女人化妆品其实还是很简单的,那些胭脂水粉之类,其实都很粗糙,还远远没有达到后世宋、明时代那种水平,就更不要说后世了。

  高顺想到后世很多人说给女孩子送东西就是送唇膏,他觉得,要是自己给蔡琰送上这个时代第一件唇膏会怎么样呢?

  既然是历史上的第一件,买自然是不可能的,只能他自己动手制作。

  手工唇膏,在后世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,他当初在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,曾今假扮一名化妆品公司的工作人员,对于唇膏的工艺制作倒是了解。

  制作很简单,主要就是材料的问题。

  制作材料主要是蜂蜡、橄榄油。

  蜂蜡是有的,可以买到,但橄榄油是没有的,他只能想办法用其他东西替代。通天阁小说

  他想来想去,想到了植物油。

  到了汉末,植物油已经出现,高顺在太原时就见到过,只不过,这个时代,植物油不是被用来食用,而是来制作绢布。

  高顺本来想要想办法将植物油给弄出可思议食用的出来,然后发明炒菜的,但他实在是忙得没时间考虑这些事情,就一拖再拖,直到今日也没去做。

  这个时代,他所知的植物油,大约有四种,有麻油、豆油、菜油、茶油,倒是可以买到。

  于是,高顺忽然就忙碌了起来,先是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,然后然后抱着两张画着一些奇怪零件的物品就去找成廉。

  又让成廉带路,找了一个洛阳出名的铁匠打造一些什么东西,然后……

  高顺忙碌了起来,但他的忙碌却是让身边的其他人胡思乱想起来。

  “公子这是怎么了?他竟然买了不少胭脂和花瓣!他不会是喜欢男人吧?”嘎丽儿脸色惨白,心中喃喃道。

  虽然嘎丽儿说的很轻,但跟前的郑福和胡勇还是听到了。

  “喜欢男人?这……”

  众人忽然有种怪怪的感觉,似乎自家公子也就在九原的时候碰过青奴一个女人吧,再从到了太原之后,还没见他碰过哪个女人呢!

  一想到这里,所有任都是脸色一变,这个不好说啊!

  郑福也是心里又是难过又是尴尬:“难道打仗过程中***受伤了?”

  但这些话没人敢问,只是等大家再次看到嘎丽儿苍白的脸色的时候,顿时都是心里一紧。

  是啊,嘎丽儿一直对公子望眼欲穿,要是公子喜欢男人,那她以后……

  没人敢想下去,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问题。

  高顺这些天都是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,对于身边的这些随从和徒弟的怪异眼神倒是完全没有在意。

  等到从铁匠铺回来后,又将自己关进了房里不出门了。

  所有人都不明白高顺在干嘛,但也不好问。

  就是小六跟嘎丽儿去问,高顺也只是淡淡一句:“过几天你们就知道了!”

  马上过年,整个洛阳城里陡然热闹非凡,这座当世全球最繁华的大都市,骤然比平日里还要热闹很多。

  这一日,高顺的房里,忽然爆发出一阵兴奋的笑声:“哈哈哈,终于成功!”

  嘎丽儿脸色微白,端着木盘走到门口,轻声说道:“公子,该吃饭了!”

  “哦,进来吧!”房里传来高顺的声音。

  只是等她走进房间的时候,现场的情景却是让她大吃一惊,差点没把手里的木盘给直接扔出去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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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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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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