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历史小说 > 这个贞观有点傻 > 第404章 为恩公报仇
  “为方恩公报仇!”

  “敢绑架方恩公,我等定要他的命。”

  “此仇此恨,堪比挖了老夫的祖坟。”

  “孙叔,你给拿个主意吧!”

  “就是,孙叔,你说怎么办,咱们就怎么办!”

  名叫孙叔的老者,乃是流民中很有威望的老人。

  现在,煤矿上大半青壮劳力,都跟着管事们上山寻人去了。

  自然而然,剩下的流民,就把老者当成了领头人。

  孙叔手中拿着一个破陶碗,碗中是浑浊的茶水。

  见众人都把目光看向了自己。

  孙叔沉吟片刻,将手中的茶碗重重的摔碎在了地上。

  看向一旁的小孙子,孙叔脸上露出一抹温柔:“孙儿,去吧阿爷的战刀拿来!”

  虽然不明白爷爷要刀子做什么,但是小孙儿依旧按照孙叔的吩咐,去往了自己的方向。

  孙叔起身,冲着在场众人拱拱手,大声说道。

  “老夫本是山东人,逃难至此,差一点饿死逃荒路上,幸的侯爷收留,不嫌弃老夫是个累赘,给了老夫一份差事,让老夫吃上了饱饭,也给儿子娶了妻。”

  “虽说是娶了个寡妇,还带着个孩子,还好歹也是成了家,老夫也算对得起孩子那死去的娘。”

  “如今,老夫一家安乐,一天能吃上三顿,还都是干的。”

  “这一切,都是侯爷给的!”

  “老夫身子骨不行了,不能跟着家里孩子去山里救侯爷。”

  “可如今知晓了是何人谋害侯爷,老夫就是拼了这条老命,也要给那些人咬下一块肉来。”

  “今日,老夫就要夜闯长安城,哪怕是死在长安城下,也算是拿这条老命报答侯爷了!”

  “诸位,以后家里的孩子还有孙儿,就请各位多多照拂了!”

  此刻的孙叔,那本已佝偻的腰板,努力的挺得笔直。

  看着一旁桌面上陶碗酒壶,拿起酒壶就给自己倒了一碗。

  酒喝完,碗碎地。

  大喝一声痛快,接过小孙儿递来的布满铁锈的战刀,大踏步的向着长安城的方向去了。

  人群中,一名老者起身,同样给自己倒了一碗酒。

  喝完之后,拿起一旁的扁担,也跟上了孙叔的步伐。

  酒很快就喝完了。

  没有酒了,那白鹿原生产的劣质瓷碗却依旧不停的在摔碎在地上。

  前一刻的蓝田煤矿,灯火通明。

  这一刻的蓝田煤矿,灯火依旧通明,可却只有孩童,站在家门口,看着自家远去的亲人。

  老汉,老夫,男人,妇人……

  有人拿着刀,有人拿着枪,有人扛着锄头,有人扛着扁担。

  浩浩荡荡的流民队伍,坚定的向着长安城的方向走去。

  当初来到蓝田的时候,他们心怀忐忑,时时刻刻担心,不知何时,自己就会饿死。

  此刻的他们,明知赴死,却走的异常坚定,走的异常安心。

  就像孙叔说的那样。

  这条命,就报答给侯爷吧!

  至于儿孙,方家人,会给他们一个好的前程。

  不知何时,韦长歌的身影,出现在了流民的正前方。

  这位蓝田县令,依旧穿着他来时的那件补丁长袍。

  手中,却握着一把闪亮的钢刀。

  以前,他来到蓝田县,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跳板罢了。

  可自从带着老娘在蓝田县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,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里。

  年前,他娶了娘子。

  是一位方家庄子的姑娘。

  一户农户家的闺女。

  接亲的那天,他看到方承恩就坐在农户家里跟老丈人亲热的聊着天。

  哪位玩世不恭,甚至还有些洁癖的侯爷,丝毫不顾及农户家破旧的桌椅,一屁股坐在上面就不起来了。

  侯爷百般推辞,老丈人差点跪了下来,这才把侯爷迎到了高堂之上。

  侯爷居中,老丈人,丈母娘坐在边上。

  后来,老丈人跟他说,是侯爷给了他们好日子,让他们吃得饱穿得暖,孩子也有了学上。

  你虽然是老汉的女婿,虽然是蓝田县的县令。

  那你若是敢欺负老汉的闺女,老汉就敢请侯爷做主,打断你的狗腿。

  你若是敢做对不起侯爷的事情。

  老汉哪怕是让女儿做个寡妇,哪怕拼着全家老小陪葬,也要你的性命。

  韦长歌大受震撼。

  韦家,从来没有这样的庄户,甚至他敢确信。

  就算是整个大唐,也找不到这样的庄户。

  老娘喜欢方家庄子,放着县令府不住,也要搬到方家庄子上。

  侯爷没有特殊照顾老母。

  只不过是给老母安排了房子,就在老丈人家的边上。

  当然,抠门的侯爷将盖房子的钱从自己这里要了回去。

  可韦长歌知道,自己那一贯钱,那盖的起青砖的房子啊!

  娘子已经有了身孕,老娘说,等孩子长大了,就去侯爷办的那个学前班。

  学前班自己去看了,哪里的教书先生,都是白鹿书院来的纨绔。

  纨绔们很好,很出乎意料,他们很认真的在教授那些孩子。

  而且他们的学识,也很让人赞叹。

  很难相信,这些人,曾经就是那些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的纨绔。

  老娘在老丈人的家里焦急的等待着消息,所以回去告之他们消息的时候,老娘打了自己耳光。

  既然知晓了仇人,你为何在此。

  从小到大,韦长歌只记得娘打过自己一次。

  就是韦家人欺负爹,自己差点给韦家人跪下的那一次。

  士为知己者死。

  韦长歌觉得,侯爷就是那个知己。

  他给了自己如今的生活,让自己看到生活的希望。

  给了老娘想要的晚年,给了自己孩儿好的前程。

  能为侯爷报仇,同时还能报复韦家,似乎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。

  “韦县令,你就别跟着去了,老汉是要去拼命的,你的命金贵,跟咱们这些下等人,不一样!”

  孙叔打量着韦长歌手里的钢刀,很想用自己手里那把生锈的战刀缓过来。

  有这把刀,自己砍韦家人的时候,应该能更顺畅一些。

  “孙叔,您就别打我这把刀的注意了,侯爷说了,读书人的命是命,流民的命也是命,大家流出来的血都是红的,一刀子扎进心脏里,也都会死。”

  “您老想要用命来报答侯爷,小子却想多杀几个人为父报仇,你说说,我能回去吗!”

  孙叔哈哈大笑,笑声中,竟说不出的豪迈。

  韦长歌也跟着大笑起来,笑声中,说不出的痛快。

  人群中,笑声越来越多,也越来越大。

  紧追人群的老牛,隔着二里地,就听到了耳边传来的笑声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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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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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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