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活着之我是福贵 > 第一百九十六章 宿舍四人
  十月中旬。

  天气变得凉爽许多,尽管偶尔依旧热的满头大汉,但夕阳落山以后,温度会下降许多。

  清晨。

  万籁俱寂。

  干部学校里一片宁静,淡淡雾气盘旋在低空,空中蔓延出一大片鱼鳞状的白云,今天似乎又是一个艳阳晴天。

  “沙沙.”

  一阵铅笔滑在纸上的声音响起,躺在凉席上的徐福贵睁开眼睛,一眼便看见一个身材矮小,皮肤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伏案书写。

  “老田,大早上的在写啥?”徐福贵揉去眼角的眼屎,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,看着外面亮堂的天气,确实该起床了。

  田柱转头,小声道:“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?”

  徐福贵摇头,“没有,这时候本就该起了,你小子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摸摸学习呢?”

  “老徐说的没错,老田你太不厚道,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看书。”被窝里的段兴国也附和道。

  “坚决抵制这种行为,要学一起学,要玩一起玩,老总说过,不能脱离集体!”段兴国床铺旁边,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说道。

  目前宿舍只有他们四个人,段兴国就不用说了,和他坐一个火车来的。

  前两天得知宿舍能够住人以后,第二天兴冲冲搬了进来。

  随后第三个来到宿舍的是刚才的白面青年,叫孙知文,他身高中等,和段兴国差不多,但是皮肤白嫩,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姑娘。

  在这个时代,很少能看到这么清秀的男子,孙知文的家境看起来相当不错,大银表,中山装,甚至还有一辆自行车。

  最后来到宿舍的便是那黝黑青年田柱,在几人当中,他是最矮的,皮肤也是最黑的,身上的穿着很窘迫,条件似乎不太好。

  几人关系熟络以后,也不称呼彼此的名字,直接老徐老田的叫着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徐福贵的岁数在众人当中是最大的,或许是这个原因,其他三人和他说话时都带着一丝敬意。

  田柱放下铅笔,歉意看着他们,“不好意思啊,把你们都吵醒了。”

  “嘿,不把我们当兄弟看是吧,再和我们这么客气,当心我的拳头。”段兴国翻身起床,扬了扬自己的拳头。

  徐福贵起床穿上千层布鞋,走过去看了看,“老田,你在写啥?”

  田柱笑了,露出一口大白牙,“给村里写封信,给他们说我到了。”

  徐福贵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,“我咋把这事儿忘了,该去家里写封信的,老段,邮局通云溪县了没有?”

  段兴国摇摇头,“好像还没有,只能给文昌地区写。”

  徐福贵傻眼,那他咋写信?

  “你就寄到文昌呗,让文昌的人带到云溪去。”段兴国不以为意。

  “写个信这么麻烦?还好我不用写信,有事儿打个电话就行了。”孙知文庆幸道。徐福贵瞥了他一眼,这小子背景绝对不简单,居然能通过电话联系家里人。

  他仔细想了一下段兴国的建议,准备给文昌汽车站写一封信,收件人是代小中。

  拜托代小中送到老丈人家里去,再让老丈人交给家珍。

  这一来一回,一封信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到家珍的手上。

  宿舍外面有一个水槽,水槽上面有一排水龙头,这里便是人们平常洗漱的地方,可以刷牙洗脸,也可以洗衣服。

  徐福贵刷了个牙,然后用双手捧着冷水洗了个脸,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。

  “老大,来抽烟。”孙知文肩上搭着白色毛巾走出来,随手将整盒香烟递给他。

  “哟,又是大前门,孙大公子出门了?”徐福贵调侃了一句,抽了一根后还给他。

  孙知文收回香烟,挠了挠后脑勺,“老大,你就会笑话我,我和你们一样,都是普通人。”

  孙知文不爱叫他老徐,来的第一天就说过,既然福贵的年龄最大,那就当老田,他们三人再按照年龄排大小。

  徐福贵走进宿舍,将漱口杯放在书桌上,嘴里叼着大前门香烟,也不点燃,拿出作业本和钢笔,一时间不知道怎么下笔。

  心里有许多想说的,但都知道怎么下笔,挠了挠后脑勺,他干脆先把嘴上的香烟点燃,瞥了一旁的田柱一眼,将自己的香烟拿出来扔在他面前。

  田柱一如既往想拒绝,徐福贵直接瞪了他一眼,“还认不认我这个老大?”

  田柱这才点燃一根香烟,深深吸了一口,然后憨笑道:“这带把的香烟就是好抽。”

  说着,他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旱烟,神情黯淡,不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。

  徐福贵往一旁的垃圾桶吐了一口口水,“狗屁,带把的香烟劲儿不够,要我说,还是自家种的旱烟更好抽,可惜走的急,没带过来。”

  田柱抬起眼皮,小心翼翼从包里拿出一把旱烟,“老大,我这儿有。”

  “嚯,你小子,藏着好东西不拿出来是吧?”徐福贵接过旱烟,熟练的卷了一根放在嘴里点燃。

  “我也尝尝,好多年没抽过旱烟了。”段兴国也过来卷了一根。

  “旱烟?我还没抽过旱烟。”洗漱好的孙知文走进来,见他们在抽旱烟,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。

  只不过他不会卷旱烟,田柱立马帮他卷了一根。

  孙知文抽了一根,立马呛的直咳嗽,但看着田柱期待的眼神,他还是忍着继续抽。

  抽完以后,他将自己的大前门香烟放在桌上,“你们要抽烟就自个儿拿,我的烟多的是。”

  众人点头,不过谁都没伸手,徐福贵抽完一根旱烟,感觉精神头更足,心里也有了想法,提着钢笔,开始写信:

  “一别多日,甚是想念,家珍,院子里的桂花盛开了吗?你是否和去年一样,会做桂花糕.”

  写了开头,徐福贵的钢笔便再没有停过,心里的所思所想全部化成文字,印在作业本上。

  他写了很多,将自己离开后的经历详细的写了一遍,其中穿插着自己的感悟,以此对家里人的宽慰,让他们不要担心。通天阁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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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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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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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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