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活着之我是福贵 >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!
  徐父意犹未尽将两个卤鸡蛋吃完,睁开眼睛,看见大家都在看着他,干咳一声,“不就是多了点儿盐味儿嘛,只能说过得去吧。”

  徐母轻笑两声,“那你看福贵这生意,做还是不能做?”

  “肯定能做,这卤鸡蛋这么好吃!”来顺回味着口中的味道,忍不住舔了舔嘴唇。

 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了,不该把两个鸡蛋全部吃完的,至少留一个中午下红薯吃。

  吃过这等美味,再吃那红薯,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。

  不过,锅里面好像还卤了一截大肠!

  换做以前,他绝对不会吃猪下水这种东西的,先不说臭不臭,光是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。

  但是现在初次尝了卤味,他觉得如果大肠卤过的话,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
  再说大肠是自己亲手清洗的,干不干净他还能不知道吗。

  长根没有说话,但也不断点头,嘴角满是笑意,默默到灶前去烧火。

  长根平常在家里很少说话,一直都是在默默做事,割羊草,喂鸡喂鸭,烧火,扫地,虽然不能做太多重力活,但一直在竭尽全力创造自己的价值。

  徐父沉吟一声,终于松口,说道:“能卖倒是能卖,但是不知道城里那些人能不能接受。”

  “这么好吃,凭啥不接受?”来顺问道。

  徐父瞥了他一眼,“一根筋的玩意儿,你老爷我见多识广,自然知道卤味这东西,但是其他人不知道。”

  “换做是你,如果大街上突然来了个叫嚣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,你会不会去买?”

  来顺歪头想了想,咧嘴笑道:“如果是以前,我和少爷肯定会去尝个鲜,以前我和少爷可是把县城所有地方给逛了个遍,就剩县太爷那地方不敢去。”

  徐父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光头,“我说的是普通人,他们可没这么多钱霍霍。”

  “那我不知道了,反正现在要是我去县城的话,肯定不会买。”来顺老实道,他理解不到换位思考什么的。

  徐福贵沉默,他已经理解到老爹的意思了,卤味虽然传承已久,但是云溪县城这种小地方,底层百姓没几个人听说过,更别提有人吃过了,算是一种新鲜事物。

  如此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,好处是这片市场一片空白,完全没有竞争力。

  坏处就是不知道人们能不能接受卤味这种新鲜事物,接受的速度快不快。

  不过,这个味道并不是不能解决,他直接照葫芦画瓢就行了。

  前世那个卤味老板在外面学了手艺回来,一开始就是打着免费试吃的幌子。

  人们试吃以后,味道确实不错,名声自然传了出去,生意越来越火爆。

 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如此,对免费的东西是无法拒绝的。

  他将这个想法提出来以后,来顺先是一脸肉疼,“自己都舍不得吃呢,还免费给别人。”

  徐父好歹是个地主,见识和一般人不在一个层面上,仔细思考一下后,点点头表示同意。

  刚刚的卤鸡蛋他尝了,结果嘴巴更馋,心里挂念着锅里的猪大肠。

  连他都如此,其他人试吃以后,自然会生出购买的心思。

 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,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,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。

  如此一来,卤味这门生意,似乎确实有搞头。

  “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?定什么价格?”

 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,“猪头羊头,猪羊的下水货,这些都是便宜货,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。”

  “卤菜的话,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,没有的话就算了。”

  他咧嘴一笑,继续说道:“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,味道会越来越好。”

  “价格呢,怎么定。”

  “卤肉翻三倍,卤菜翻两倍。”徐福贵说道,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。

 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,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,成本也就那些,这要是卖出去,利润可不少。

  徐父起身,走回自己屋里,出来的时候,手上拿着六块银元,“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,你自己看着折腾吧。”

  徐福贵接过银元,开玩笑道:“爹,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。”

  徐父眼睛一瞪,“畜生,你想也别想,这是传家的东西,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。”

 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,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。

  非不必要,绝对不能动用。

  不管什么时代,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。

  徐父也纳闷,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,没人知道,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。

 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。

  “哼,慈母多败儿。”

  徐母一脸懵,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,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,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。

 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,还给徐父三块银元,“我瞎猜的,我用不了六块银元,三块就够了。”

  说话间,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,捞起来切了一盘,照样一人尝了一块。

 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,香气扑鼻,口感弹滑,很有嚼劲,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。www.sttgxcl.com

 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,说是留着中午再吃,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。

  而那一锅卤水,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,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,再买一口新锅回来,专门煮卤味。

  徐福贵应了一声,叫上徐父和来顺,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。

  为了赶速度,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,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,挂上麻布,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。

  中午时分,他看到陈运生回家,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。

 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,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,勉强尝了一口后,眼睛瞬间一亮,不断夸赞。

  “五哥,以后你要是去杀猪,就把猪下水,羊下水,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,我按市场的价钱买。”

 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,没有拒绝,直接答应了下来,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,哪怕是按市场价,依旧便宜的很......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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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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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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