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阁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活着之我是福贵 >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又是一年
  农历七月。

  七月盛夏,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,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,河里的水烫手,地里的土冒烟。

  早晨五点半左右,天色还蒙蒙亮,徐福贵和来顺穿着长袖,戴着宽边草帽,穿梭在玉米地中。

  “今年的玉米长得可真高。”来顺笑呵呵的说了句。

  徐福贵点点头,这些玉米普遍都是两米高,两人站在里面丝毫不起眼。

  一边说话,手上动作没停,将泛黄的玉米一个个从玉米杆上剥下来,没着急去掉包裹玉米的玉米叶,直接放进身后的背篓。

  两人动作麻利,不一会儿便将背篓装满,快速回家倒在院子里,然后赶着时间去地里继续掰玉米。

  他们两天不亮就起来了,为的就是趁着早晨气温不高,早点儿把地里的苞谷给运回来。

  等太阳升高晒的痛的时候,就可以在家里把苞谷叶去掉,扔在院子里晒干,晒干后再脱莉。

  两人动作虽快,但太阳升高的时候,依旧只掰了半亩地的样子,饶是如此也在院子里堆了不少玉米。

  “福贵哥,来顺,歇着吧,先把饭吃了。”刘翠萍面带笑容说都道。

  徐福贵应了一声,和来顺走进茅草屋,擦去额头的热汗,洗了个冷水脸。

  随后直接把上身的衣服给脱掉,用冷水麻布好好擦了一番。

  在玉米地里干活难受的很,身上一直发痒,加上汗水流淌,两人早就想回来了。

  刘翠萍把碗筷端上桌,徐福贵和来顺立马大口吃了起来。

  刘翠萍嫁给来顺差不多有大半个月的时间,刚来那两天还比较拘束,后来逐渐习惯徐家的生活节奏,很快融入进去。

  这姑娘不仅动作麻利,而且很喜欢笑,相处起来很快乐。

  吃完早饭,两人坐在屋檐下,点燃旱烟,有一口没一口的抽了起来。

  “贵叔,顺叔。”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,陈运生的闺女陈大妞蹦蹦跳跳的走进院子。

  徐福贵露出笑容,“大妞来了,吃了没有。”

  “吃过了。”

  “进去找凤霞玩吧。”

  陈大妞走进茅草屋,没一会儿,里面便传来两道清脆响亮的读书声,与外面的鸟叫声相呼应。

  刘翠萍看了一眼屋里,压低声音都爱:“家珍姐真厉害,我看那些先生教的都没有她好。”

  来顺得意的晃晃脑袋,“那可不,以前小姐可是上过夜校的,差点儿还去省城读书。”

  抽完旱烟,徐福贵起身准备再去掰点儿玉米回来,等日上三竿太阳晒的时候,再坐着慢慢剥玉米叶。

  不料,刚起身,一大群村里人便涌进院子,一口一口的喊着福贵。

  徐福贵看着他们,不解问道:“大家伙这是咋了?”

  领头的几个人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福贵,听说家珍在家里教凤霞和陈大妞读书?”

  徐福贵点点头,指了指屋里,“呐,现在就在读呢,怎么,你们要不要去学学?”

  这些庄稼汉连忙摆手,“我们哪有读书认字的命?”

  “就是,不是我们想读,是家里的孩子,闹腾着也要来读书,这不是来问问,家珍能不能一起教了。”

 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,有些为难道:“我去问问家珍吧。”

  教两个孩子不是啥大问题,但是教一群孩子就不一样了,占据的时间精力很多。sttgxcl.com

  而且他们屋子就那么大,哪儿容得下那么多人,他也不想让家珍那么劳累。

  走进里屋,和家珍说了这事儿,没想到家珍很是高兴的答应下来,“大家伙敢把孩子交给我,我就敢教。”

  徐福贵张了张嘴,最终还是没多说,笑着答应下来。

 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,轻声道:“福贵,我以前在城里上夜校的时候,一直想当个先生。”

  徐福贵眨眨眼睛,他倒是不知道家珍一直以来有这个想法。

  于是他转身走出茅草屋,“家珍说了,谁家娃娃想读书,尽管来就是,每天上午学。”

  这些庄稼人立马兴高采烈回去,不一会儿,便领着家里的孩子来了。

  不仅如此,这些庄稼人还带着所谓的拜师礼!

  有的是半块腊肉,有的是十个鸡蛋,有的是两把粉条,有的是十斤粮食,五花八门应有尽有。

  “福贵,家珍,你们千万别嫌弃,我们这也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了。”这些庄稼人有些惭愧的说道。

  读书在他们眼里可不是件容易得事儿,他们也想把孩子送进城里的学堂,可学堂的学费根本不是他们能想象的。

  可孩子想读书,他们也不好阻拦,得知家珍愿意教自家孩子,自然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。

  家珍大大方方收下这些拜师礼,“这些东西已经不少了,我又不是正儿八经的先生,能让娃娃们认个字就不错了。”

  这些庄稼人咧着一口大黄牙,“能认字已经很了不得了。”

  随后,他们拎着自家孩子的衣裳,恶狠狠的说道:“以后跟着家珍好好学,要是敢不听话,老子打断你的狗腿。”

  说完,又对家珍道:“要是娃娃们不听话,你使劲打,这些小兔崽子皮的很,不打不行。”

  家珍哭笑不得的点点头,走过去帮其中一个女娃娃整理一下衣裳,温声道:“娃娃们都很乖。”

  庄稼汉们没有多待,这段时间正是农忙的时候,把孩子留在这里,便急匆匆的回家干活去了。

  家珍看着这些皮肤黝黑,发色枯黄,瘦的皮包骨,穿着破旧粗布衣裳的时候,心疼的招呼他们进屋。

  不一会儿,郎朗的读书声从里面传了出来,徐福贵好笑的摇摇头,没想到家珍还有当老师的天赋。

 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,村里其他人听说家珍在教书后,纷纷把家里的孩子送了过来,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拜师礼。

  其他的不说,光是腊肉就有足足十斤!

  由于人数太多,茅草屋里挤不下,家珍干脆把讲台搬在院子里,每日上午用心教这些孩子们认字读书。

  教具也很简单,黑炭,木板,笔直的竹棍,加上家珍肚子里的墨水,足以教授这些孩子......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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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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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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