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云十分惊讶的看着它,一个几天前还好好的人,现在就只剩下一架白骨了!

  也许他还是让人活活给剐去了肉和心脏的。

 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残忍,还有这两个人又是什么人?

  白面皮都变成了这样,那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大概也凶多吉少了。

  洛云走到白骨面前蹲下,白骨还要伸手来抓洛云。

  却被洛云眼疾手快的一根追魂钉在自己脚前一插,白骨手抓过来,碰到追魂钉弄得火花四溅,只好瞬间把手缩了回去。

  “你都这样了,就别逞能了。还是安心上路吧。”

  洛云扯出勾魂丝,往骷髅头的嘴里一绕,毫不费力就把一丝残魂给拉扯了出来。

  “莫念前世情,莫记今世仇,往来是路,自有指引。”

  残魂虚浮着,只剩一道光晕,三魂不全,这是要招魂的。

  但阴差有办法,就交给他吧。

  洛云拿出一只引香点燃,霎时黑雾漫天笼罩过来,一个身穿黑袍,头戴高帽的阴差来到面前。

  这谱够大的,但洛云一看却不是以往来的那个。

  唉,一千两的银票招来的阴差果然都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
  “叽里呱啦”说了一通鬼话,洛云知道日常和他联系的阴差今天往西南方缉魂还没有回来,所以由他代劳。

  洛云听了,朝他摆摆手:“行,你把他带走吧,该怎么就怎么。”

  阴差点头,随即带着魂魄隐去身形,黑雾也瞬间散去。

  洛云还能不知道吗?什么地方都不缺乏有好事就上,没事就摸鱼的人,地府也不例外。

  看来那个阴差大哥不行啊,看我逮个机会给你出了这口恶气。

  洛云拿下骷髅上的挂饰,一把火将它给点了。

  烧化之后掘了个小坑就埋了,就像世间从来就没有来过这样一个人。

  洛云拿到那个挂饰的时候,一股记忆涌进来。

  这人本名叫刘蛰,惊蛰时节生的人,十八岁在省城的保安厅谋了个差事,一干就是十年。

  另一个是带他的师傅,今年已经四十岁了,叫刘国勇,两人是本家,但不同宗。

  他们的大队长姓万,叫万宗元祖上曾出过宫里伺候皇上的太监。

  这太监敛财是手段极高的,万家可谓是富可敌国。

  后来事发,抄了家,抄出的黄金白银能晃瞎人的眼睛。

  抄是抄了,但也只是抄了明的,抄不了暗的。

 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他们家在省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。

  到了万宗元,那可是败家十级,能把那么多真金白银败的一干二净,没有两把刷子都做不到。

  他愣是做到了。

  小姨子给他出主意让他买一个保安大队的队长当当,话不必明说,就怕他败家败到把自己给饿死事小,还要连累老婆孩子。

  后来还真就买了个大队长当,官威十足,十分感念小姨子的提点。

  一天在家请小姨子吃饭,以示感谢。

  三杯酒下肚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,就把小姨子给撩倒了。

  这小姨子是在省城书院读过书的,知书达理,识礼仪,知廉耻。

  事后就一根绳子把自己了结了,老婆知道之后哪里肯善罢甘休,大哭大闹。

  万宗元这怂货拿出他这辈子都没敢开过的枪,一枪就把老婆给崩了。

  这事要是能盖棺了事,那就天下太平。

  万宗元害怕了,两个枉死的女人,闹起来可凶。他请了十几个道士想办法镇尸。

  好不容易入土,以为天下太平了,他又可以舒舒服服的另娶另开张。

  没想到第二天一看傻眼了,两个女人的坟被刨了,尸体不见了。

  刘蛰和刘国勇就是受了万宗元的命顺着蛛丝马迹找尸体到这里来的。

  尸体跑了,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,但她跑出来之后不是去找万宗元的麻烦,这就很让人费解。

  末尾,洛云还看见一个瘸子的身影,但也只是一闪,并没有太多有用的信息。www.sttgxcl.com

  但洛云断定,这事和那个瘸子有关系。

  洛云看了看手里的挂饰,随手用铲子掘了个小坑就把它埋了。

  反正这里面的记忆他都已经了解了,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了。

  御灵针在四周不断的飞来飞去,没有捕捉到任何的东西。

  这对于洛云来说也不是没有丝毫有用的信息,至少说明,做这件事的是人,而不是别的什么。

  而且洛云有预感,这些人就在村子里。

  洛云怕御灵针会惊扰到他们,就将它收了,放随手掏里,随用随取。

  洛云绕过一个阴气很重的院子,往村头那家亮着灯的屋子走去。

  阴气重的屋子里可能有东西,但洛云不想因为两只小虾米惊动了大鱼。

  走过大半个村子,洛云发现,这根本就是个无人村。

  这种年代,战乱,瘟疫,疟疾肆虐,不死的也逃了,所以无人村是随处可见的。

  洛云很快来到了离亮灯的地方不到二十米的位置,但他怕自己的脚步声惊动了里面的人,所以他走的很慢,很慢。

  当他终于来到屋后,背靠着墙,慢慢的伸头朝窗子里看。

  这一眼足足能让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人瞬间崩溃,就是洛云这样见惯了各种奇事的人,也一眼就能让人做噩梦。

  屋里有两个人,一个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打盹,一个,不,应该说半个被吊在大梁上。

  那个人双手被高高的吊起来,双脚被固定在两个大铁球上,双腿大开。

  他面前有三只鸡,正在一下一下的在啄那个人身上肉。

  那个人的双腿,肚子以下的肉都已经被啄光了,白骨露了出来……

  洛云终于知道刚才那具白骨是怎么来的了,就是被鸡啄光了肉,剩下了一具白骨。

  现在这个人应该就是刘蛰的师傅刘国勇了,两人谁也没逃过。

  洛云只觉得腹中一阵翻江倒海,一阵阵的犯恶心。

 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。

  而更诡异的是,被啄的那个人是睁着眼睛的,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肉一点一点被鸡啄食,但他却似乎没有感觉到疼痛。

  除了惊恐,害怕之外,他好像什么也没有感觉到……

  这时,门外进来一个人,手里拿着一个麻袋,鼓鼓囊囊的,不知道里面装什么?

  那个人进来之后看到本来在里面的那个人在打瞌睡,他一脚踢在他的身上。

  打瞌睡的人一惊跳了起来:“谁,你给我老实点。”

  他一看是同伴回来,嘿嘿的笑了一声:“你回来了?怎么样,找到了吗?”

  “没有,那小子不能留,他发现我们了。”

  洛云发现,他们说的是外邦话,但洛云却能听得懂。

  不禁感叹这《通言词录》也还是很厉害的。

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
  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
  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
 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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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
 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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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
 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
  祖庭,天狐圣山。

 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
 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
 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
 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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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这小子不能留了免费阅读.https://www.sttgxc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