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智地讲,和军队一起离开才是最优最好的选择。
这座城市已经不适合人居住了,就算留下来,也不知道能活多久,跟着大部队总比一个人生存的几率要高。
但季守觉得他干完了他该干的事情,他现在有了武器,有了对付那些活尸的经验,有信心能穿越危险的区域,去他想去的地方。
今天是尸潮后的第16天,他不知道这座城市里还有多少活人,不知道那个未接通的电话那头是什么情况,但总得去看一眼。
就算机会很渺茫了,他也要去看一眼。
于是他提着枪,穿着厚厚的防护服,戴上面罩,在身上喷上消毒水,就出发了。
单独面对那些活尸,其实有一個很好的处理办法,尽量不发出声音,步伐缓慢地从它们面前经过,由于他全身都是消毒水的味道,也不会引来活尸的主动攻击。
当然,活尸的数量不能太多,不然可能会出乱子。sttgxcl.com
最重要的就是胆大和心细,不要心慌,大多数情况,都没有太大的危险。
他找到一份地图,标注了他的目的地。
是州山市政务中心,他妈妈在政务中心上班。
并非坐班的办公室人士,就只是一个扫地阿姨而已,工资不高,一个月2800块,算是编制内,缴纳五险一金,享受各种福利,工作不忙,比较轻松,平时就是去倒倒垃圾,拖拖地。
但除此之外,妈妈平时还要去做别的兼职,去附近的餐馆当洗碗工,或者接那种临时的活,比如帮忙卸货,社区里吃席端菜什么的,有活她就去干。
爸爸去世以后,妈妈一个人撑起了他们家,把他给拉扯大。
她总是在衣服上套着袖套子,看起来忙忙碌碌,她是个嗓门很大的女人,在外面,嗓门大的女人才不会被欺负,别人说她的闲话,她一定会骂回去,还会把袖子撸起来,气势汹汹地去讨个说法,但印象里总是妈妈去别人门上大骂,却没有人来他们家门前骂过。
妈妈对他非常严厉,记得有一次,在外面吃席,菜还没上来,他用筷子敲了空碗两声,妈妈就扇了他一耳光,说他没规矩。
他从学校里学了脏话,不小心说了一句,便被鞭子抽的跪在爸爸的遗像前,不准吃饭,不准抬头。
小时候,别的小朋友的妈妈都站在校门口,都穿着干净的衣服,牵着他们的手回家,他总是一个人背着书包,独自走回去,走过遍布着林荫的小路,走进那扇破旧的铁门,爬上六层楼的台阶。
还没进门,就能听到炒菜爆油的声音,每一次放学回家,桌上总是摆着热菜热饭,他从来没挨过饿。
就算他和妈妈生了闷气,独自把自己锁在门内,妈妈也会用备用钥匙,打开他房间的门,低声地喊他出来吃饭。
偶尔,妈妈会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,边嗑瓜子,边看电视,睡之前,他们总是要用热水泡脚,一个很大的洗脚盆,他和妈妈面对面坐着,把脚泡的通红。
直到初中为止,他们都还会这样做,初中之后,他上了寄宿学校,虽然还是喜欢泡脚,但总是一个人了,不好意思和妈妈一起了。
之后是高中,大学时参军两年,两年后退伍拿到毕业证,和妈妈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了,但长大之后,他愈发明白妈妈的辛苦。
那个年代,一个女人单独带着一个儿子,十几年来都没有再嫁人,很难想象有多么不容易,她从来没在儿子面前抱怨过。
辅导班,资料,春游...只要儿子说了,她就会在围裙上擦擦手,从口袋里拿皱巴巴的纸,慢慢地掀开纸条,把钱一分不少地放在儿子的手心,多的就算儿子的零钱。
她是个很好的妈妈,虽然从不用嘴说,但她确确实实给了季守很多的爱。
所以季守希望,妈妈还是好好的,再见到她的时候,妈妈的嗓门还是很大,还是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。
他在妈妈身边的时候,妈妈总是那样子,一点不像个女人。
三天的跋涉,途中差点丢了命,本来不是很远的地方,他却走的步履蹒跚,终于看到了政务中心的大楼。
这地方并不在新城区,这栋大楼看起来很旧了,墙皮脱落,攀上了青苔,粉刷的白墙早已被岁月研磨成灰色。
十几年前,妈妈就在这里工作,不久前听说新的政务中心马上建好了,到时候会搬到那边去,那边离家也要近一些,可是没等到那个时候。
季守握着枪,抿抿嘴。
夕阳烧红了晚霞,巨大的红日缓缓从地平线边缘落下,他想起了他曾坐在妈妈的单车上,虚着眼睛,看太阳看到晃眼,看到闭眼时,有一个绿色的影子闪烁。
只是,那时候是日出,那是他第一天去读小学,妈妈载着他,他靠在那温暖的后背上,打着哈欠,闭上眼睛,又睡了一会儿。
他小心地靠近了政务中心的大门,平日里这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,补办身份证的,办各种业务的,都是在这里。
因此远远他就看到了那些身上染着血的活尸,他步伐缓慢,握紧手里的枪,小心翼翼地往前走。
太阳就快落山了,光线昏暗,隔着面罩,外面的世界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灰色的纱。
他取下了面罩,愣愣地站在那里。
并没有费太多的功夫,他就找到了妈妈。
她就在门口,还穿着清洁工的衣服,她走路的姿势像是个孩子,她的右脚有伤,帮别人搬货的时候,被砸到了,因此她走路看起来会不太协调。
她看起来面色差极了,脸上有很多的皱纹。
季守用丢石子的方式,一点点把她引出来,慢慢地,有耐心地把她引出来,就像是在和她玩游戏。
太阳下山了,夜幕降临。
寂静的世界迎来了一声枪响,他拥抱住那个一生劳累的女人,轻声对她说“晚安”。
好像从来没对她说过晚安,因为她总是比自己晚睡,长大后,他是睡的更晚了,但总是在她睡着后才回家,没有机会和她道晚安。
戴着手套的手拂过,帮她合上了眼,希望她能睡的安宁,不要再那么累。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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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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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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