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守在废弃工地旁的一处活动房,找了个住所。
这里是一处未完工的承包地,十年前,这里红红火火,外地来的开放商,说要在这儿建工厂,可那伙人是骗子,是个皮包公司,开发了一半就卷资跑路了,听说是跑到了外国去,根本没法找。
于是这地方就成了個扎手的刺球,本来选址就在边缘地带,一片荒芜,工人们举着牌子讨债,短短半个月,就从一个火热的新区,变成无人问津的废墟。
这事还上了新闻头条,几乎全市人都知道。
之所以选这地方住,就是因为没人会来,没人的地方代表着安全,不会有活尸。
那种好的房子,就算是乡下地方的宅基地,也会有活尸,对他一个活人来说,是有极高的风险的,他虽然不会被空气感染,但如果被抓伤,恐怕没法活下来。
这间房子有些漏雨,没关系,他找了瓦片把漏洞补上,他用油漆桶烧火取暖,在那个双层床上睡觉,找了厚厚的暖和的被子。
他把隔壁的房间改造成一个储物仓库,储存着他找来的粮食和干净的水。
外面的走廊上挂有竹竿,天晴的时候,他就把衣服晾晒在那里。
他遭遇过几次危机,那件军装变得破破烂烂了,但他没有丢掉,而是用作纪念,挂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。
他一个人生活,除了没人交流以外,过的还算不错。
他每天都会锻炼身体,在军队时他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,他保持了良好的身材,靠着剩下的子弹和枪,他有惊无险地搜刮回来一批食物和药物,他用账本记录他拥有的东西,专门的账本,用多少取多少,都写的很详细。
他有尝试过去找活人,但在他的活动范围内,从没遇到过活人,那些曾经出现过的军队,也销声匿迹了。
军队离开前,有人交给他一个卫星电话,还有一些枪械相关的专业手册,他后来试着打那个电话,但毫无反应,不知道那支军队是否出现了什么状况。
就算一个人,他也坚强地活了下来。
他有良好的健康管理和心理管理,虽然有时会觉得寂寞,但夜晚的时候,坐在火盆前,抚摸着手心的戒指,看向窗外城市的倒影,想想过去曾在这座城市生活的十几年,心就还是热的。
这样生活大概过了半年,他的子弹所剩无几了,那一天他打算去附近的某个超市看看,寄希望于这些子弹能再帮他收获一批食物。
就是那一天,他捡到了一只流浪狗。
那只瘸腿的,难看的,脏兮兮的狗,不知道是从哪里跑出来的,它竟然幸运地活了下来,一群活尸追逐着它,过去半年后,这些活尸已经不比当初,它们或多或少都出现了腐烂现象,速度和反应变得迟缓,更好对付了。
那只狗跑进了工地,跑进了一根水泥管道里,他跟了过去,犹豫了片刻,用仅剩的子弹,把一共十二只活尸枪毙了。
十二只的数量,他不敢用近战武器,一旦受伤,他就死定了。
他用晾衣杆把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狗戳了出来,把它带回了房间。
它看上去真的是很丑,骨瘦如柴,长着皮肤藓,光秃秃的,皮肤上长着一粒一粒的小疙瘩,浑身泥水,有股难闻的骚味。
季守烧了热水替它洗澡,它身上的藓太多了太深了,都长到了肉里。
他帮它把毛发全部剪掉,尽量喂它好的食物,帮它烤干身子,给它使用了珍贵的药物,耐心地照顾了它快一个月的时间,终于它还是长出了新的毛发,挺了下来。
生命很脆弱,但也很顽强。
于是他有了一个室友,就是这条小狗,他给小狗取名叫小白,因为它新长出来的毛,是白色。
下雨的时候,他就抱着小家伙,坐在火盆前,静静地注视着跳动的火焰,聆听雨声。
他捡到了一个红色的飞盘,用这个飞盘逗小家伙玩。
小家伙的嗅觉很灵敏,能找到他找不到的食物,他算是塞翁失马,虽然丢了子弹,却靠着这条小狗,又找到了一些吃的。
他研究枪械手册,学着自己做子弹,学着改装枪支,让它变得更趁手。
他在这个板房附近住了三年,附近再也找不到吃的了,不得不换个地方住。
走的时候,没带上太多的东西,一个包就能装得下。
他换了新住所,更靠近市区一些。
在这里他又住了两年多,他觉得他像是个与世隔绝的猎人,有一条聪明的猎犬,在危险的世界里,独自狩猎。
世界好像变不回原来的样子,但他还是顽强地活着,他不想忘记他爱的人,不想忘记曾经拥有的一切。
他独自守望回忆,这里的风景他都记得,他过去是一名交警,交警是要走遍所有路口的,是要记得城市的地图的。
每一条街道他都熟悉,他曾经在那个十字路口站岗,在路中心站的笔直,用手势指挥交通,可这里再也没有车水马龙,只有死一样的寂静,和游荡在那里的活死人。
马上就六年了,他想,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,如果世界没有变,他一定已经结婚了。
他的婚礼一定会在海边举办,他会牵着新娘的手,来到妈妈的身前,和她拥抱,说不定那个自强的女人会流泪。www.sttgxcl.com
他应该还会有一个孩子,如果一切顺利,现在孩子应该有四五岁了吧,已经是会说话,会走路的年纪,会喊爸爸妈妈,会笃笃笃地朝着他跑来。
他可以和他爱的人拥抱,亲吻。
可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,他握着那枚很久以前买的钻戒,用小刀在戒指的环内,刻着他爱人的名字。
其实不需要刻,他从来没忘记过,不管是他的爱人,还是他的妈妈,他都记得,记的很清楚,记得她们笑的模样。
他在心里盘算着日子,一点点数着。
快六年了啊...那场约定好的婚礼,推迟了六年了啊...
看着窗外飘落的枯黄树叶,他想,时间过的真快,又是一年的秋天了...
晶晶走到唐三身边,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,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。
唐三双眼微眯,身体缓缓飘浮而起,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。他深吸口气,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。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,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。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。
额头上,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,在这一刻,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。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,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,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。
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,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,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。唐三瞬间目光如电,向空中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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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时,”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,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,直冲云霄。
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,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,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,所有的气运,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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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,摇身一晃,已经现出原形,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,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,九尾横空,遮天蔽日。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,稳定着位面。
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,否则的话,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。
祖庭,天狐圣山。
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,不仅如此,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,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,朝着内部涌入。
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,瞬间冲向高空。
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。而下一瞬,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。
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,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,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,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。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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